浙江實施臨時團餐配送備案管理 確保疫情防控與食品安全
新華社杭州2月16日電(記者屈淩燕)為滿足復工復産後對集體用餐配送的需求,同時確保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記者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間,浙江將實施臨時團餐配送備案管理並加強日常監管。
據了解,符合基本條件並已批准復工、單餐配送數量超過200份或單餐向同一訂餐對象配送數量超過50份的餐飲單位,需要向屬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提出臨時團餐配送備案申請,並簽訂承諾書;屬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審核同意後,予以備案,發放臨時團餐配送備案證明,臨時團餐配送備案證明有效期至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解除當日。
疫情期間,從事臨時團餐配送的餐飲單位應在資質、防疫物資配備、人員、原料、加工、配送等方面符合基本條件。
開展團餐配送的餐飲單位必須持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安全量化等級必須達到B級以上。申請人根據團餐配送特點,利用現有的食品專間或設置專用操作場所進行配餐打包,配備滿足供餐和週轉需求的運輸車輛以及保溫箱等,並做好留樣記錄。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臨時團餐配送單位的日常監管,如發現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立即停止其團餐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