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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以下城市取消落戶限制,讓人才“流得動”“留得下”

2020-01-07 13:26:00
來源:人民日報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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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是要讓每一個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夢想成真的舞臺

  為人才搭“橋梁”豎“階梯” | 人民時評

  文 | 張凡

  勞動力、人才只有像水一樣流動起來,才能使社會充滿生機活力。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圍繞創造流動機會、暢通流動渠道、擴展發展空間、兜牢社會底線等方面作出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為促進勞動力和人才流動注入強勁動力。   合理、公正、暢通、有序的社會性流動,是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有力支撐,是社會和諧進步的重要標誌,是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必然要求。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持續深化經濟、政治、社會體制改革,推進教育、就業、社會保障、戶籍等制度深層次變革,為人的自由流動架設起一座座“立交橋”,實現了社會性流動從計劃到市場、從單一到多元的歷史性轉變。比如,高考制度恢復,打開了勞動者通過奮鬥實現個人價值和職業發展的關鍵窗口;再比如,城鎮化推開、就業市場打開和社會管理鬆綁,農民開始大量進入城市追逐夢想。而合理有序的流動,也讓億萬人民夢想成真的舞臺更加寬廣,奮鬥成功的渠道更加通暢。

  “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最好的環境是良好體制機制。”《意見》首次構建了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的政策體系框架,既聚焦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創造更充分、更高品質流動機會,又注重解決當前社會性流動機會、渠道、空間等方面的問題,無論對於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産力,還是增強個人通過努力奮鬥改變命運的動力,實現人的全面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促進人才流動,既要注重“改革發力”破除障礙,也要注重“服務助力”留住人才。《意見》提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舉措,比如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落戶限制;再比如,推進常住人口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探索推進門診費用異地直接結算等,都是要通過改革和服務的雙重牽引,讓人才既“流得動”又“留得下”,激發社會性流動的活力。

  實現人才全面發展,不僅要搭建好橫向流動的“橋梁”,還要豎立起縱向發展的“階梯”。除了為人才流動護航,《意見》還著眼于推動人才職業生涯發展,為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營造良好環境。比如,聚焦技術技能人才和基層一線人員發展,提出拓展基層人員發展空間、加大對基層一線獎勵激勵力度、拓寬技術技能人才上升通道等舉措,這對於解決基層人才用不好、晉陞難等“老大難”問題,對於打通技術技能人才上升通道的“天花板”等,都具有積極意義。同時,《意見》還多方面促進貧困人口、失業人員、困難群體等實現社會上升,也讓人們更清楚地看到,我們推動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是要讓每一個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夢想成真的舞臺。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堅持德才兼備、選賢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養造就更多更優秀人才的顯著優勢”。構建合理、公正、暢通、有序的社會性流動格局,讓單向度的時間擁有多維的可能,讓一個人的人生可以容納不同的風景,就能為各類人才鋪就成長進步、施展才華的舞臺,匯聚起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強大力量。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