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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就《國家産教融合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答問

2019-10-11 11:28:0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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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0月10日電 題:建立城市為節點、行業為支點、企業為重點的改革新路徑——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就《國家産教融合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 安蓓

  《國家産教融合建設試點實施方案》10日公開發佈。試點如何實施推進?記者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開展城市、行業、企業試點基於什麼考慮?

  答:國家産教融合建設試點是一項綜合性、系統性改革試點,涉及政府、企業、學校、行業、社會等多元主體。開展試點的總體定位是,為推進産教融合改革樹立標桿,為創新要素深度融合提供載體,為推進政策組合創新開展試驗。統籌産教融合型城市、行業、企業等3類試點對象,就是要發揮城市承載、行業聚合、企業主體作用,建立城市為節點、行業為支點、企業為重點的改革新路徑新機制。其中,城市試點是基礎節點,就是要發揮政府統籌市域內資源和政策作用,壓實試點任務和責任。行業試點是重要支點,就是要推動産教融合在特定領域集聚發展,更好落實教育、人才政策和産業政策組合疊加。企業試點是核心重點,就是要激發企業微觀主體活力,讓更多企業積極參與,發揮重要主體作用。

  問:分批試點建設50個左右産教融合型城市的考慮是什麼?

  答:開展深化産教融合改革試點,將各項改革任務壓實下沉到各個地級城市,目標是解決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里”問題。建設産教融合型城市,是要構建産教融合改革的“基本盤”。在試點數量上,不宜“堆盆景”,必須具備一定數量,佔有一定比例,體現一定代表性。為平衡試點城市的示範性和代表性,國家擬分兩批選擇50個城市開展試點。

  産教融合型城市建設將覆蓋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50家城市綜合平衡,除經濟社會發展基礎較好的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外,每個省、自治區重點打造1至2家改革標桿城市,這也是改革的基礎性要求。

  國家産教融合建設試點堅持穩中求進、循序漸進。分兩批開展試點,首批按照經濟、産業和人口基礎支撐較強、教育資源相對集聚等原則建設20個左右城市,就是確保樹好標桿、做好示範,待取得實質性進展後再向全國推開。這一改革路徑設計,將有利於積極穩妥推動各項政策落地。

  需要説明的是,試點建設産教融合型城市包括該市行政範圍內所有區域,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原則進行,範圍不限定於主城區,也應包括所轄縣。但同時也應明確,以産業園區為代表的各類産業和人口集聚區應作為試點城市推進改革重點著力的區域。

  問:為什麼要建設産教融合型行業?

  答:方案提出在試點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內打造一批區域特色鮮明的産教融合型行業,主要是為促進建設試點與區域經濟結構調整、産業轉型升級緊密結合,通過深化産教融合改革,助力戰略性新興産業集群發展和地方優勢特色産業集聚發展。我們將在推進試點中加強工作指導,原則上每個試點城市及其所在省域至少選擇3至5個行業開展試點,推動行業組織、産業政策更好融入産教融合改革,為地方産業發展提供精準助力。

  問:如何落實建設培育1萬家産教融合型企業的任務?

  答:一是發揮産教融合型城市的重要承載作用。通過試點在全國建設50個左右的産教融合型城市,初步考慮力爭每個試點城市建設培育100家左右産教融合型企業(東中西部可結合實際有所區別),帶動其他地區建設培育5000家以上企業。

  二是發揮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的主體帶動作用。在建設實施中,要注重發揮開發區重點企業、優勢産業集聚作用,努力爭創“千區萬企”的有利局面。

  三是與實施製造強國戰略、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推進公共服務“補強提”工作有機結合。在産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過程中,引導各地加大對主動推進製造業轉型升級的優質企業以及現代農業、智慧製造、高端裝備、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發設計、數字創意、現代交通運輸、高效物流、融資租賃、工程諮詢、檢驗檢測認證、電子商務、服務外包等急需産業領域企業以及家政、養老、托幼、健康等社會領域龍頭型企業的支援力度,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建設培育範圍。

  根據方案要求,國家發改委、教育部還將部署國家産教融合型企業建設試點,積極支援中央企業、全國性特大型民營企業發揮全國範圍內行業帶動引領作用,整體開展試點。

  問:優化産教融合平臺載體,要加強哪些重大項目支撐?方案提出哪些試點支援政策?

  答:産教融合實現資源、人員、技術、管理、文化等全方位實質性深度融合,需要在物理空間上建立和優化一批平臺載體支撐。方案提出,創新産教融合重大平臺載體建設,建設産教融合實訓基地和産教融合創新平臺,就是國家“十三五”期間支援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項目的方向和內容凝練。

  方案主要從兩方面對試點工作進行支援。一方面,落實組合投融資和財政等激勵政策。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投資、企業投資、債券融資、開發性金融和産業投資基金等多種渠道,支援産教融合重大項目建設。另一方面,強化産業和教育政策牽引。鼓勵製造業企業為新增産能和新上技改項目配套建設實訓設施。允許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在崗職工以工學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職業教育,支援有條件的企業校企共招、聯合培養專業學位研究生。以完善“雙一流”建設評價為先導,探索教育評價體系體現産教融合發展導向。對先行先試、成效明顯的地方和高校在招生計劃安排、建設項目投資、學位(專業)點設置方面予以傾斜。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