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落到實處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産黨農村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條例》把堅持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作為首要原則,確保黨在農村工作中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保證農村改革發展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執行《條例》,要把“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落到實處。
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堅持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就是要加強黨對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各項工作的全面領導,把住農村改革發展方向和重大政策取向。在領導和組織開展農村工作時,不同層級的地方黨委有不同的工作職責和重點任務。各級黨委都要提高新時代全面領導農村工作的能力和水準,落實加強黨對農村經濟建設、農村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等各方面的領導。
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要完善黨領導農村工作的體制機制。《條例》明確了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規定了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和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的職責,並完善了做好農村工作的考核監督機制。《條例》從改革、投入、科技教育、鄉村規劃、法治等方面,對各級黨委完善相關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確要求。這些重大部署,就是著眼于完善黨領導農村工作的體制機制,強化各級黨委對農村工作的領導責任,把黨管農村要求落到實處,確保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
堅持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更好地造福人民群眾。黨的農村工作的落腳點,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讓廣大農民群眾過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圍繞這個目標,《條例》強調要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加快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針對當前城鄉發展不平衡、鄉村發展不充分的問題,《條例》強調要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堅持多予少取放活,推動城鄉融合發展。《條例》貫穿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于滿足農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把許多惠民生、解民憂的大政方針固定下來、長期堅持,將進一步密切黨群幹群關係,把農民群眾緊緊團結在黨的周圍。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做好新時代農村工作,必須把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貫徹落實到“三農”各個領域,為推動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障。(南方網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