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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鑒精準扶貧經驗 著力推進鄉村振興

2019-06-13 12:20:00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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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 執筆:鄭風田、劉爽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農村扶貧開發進入以精準扶貧為中心的扶貧新階段,我國扶貧開發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是確保我國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重要戰略支撐。2018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提出“把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優先任務,推動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機結合相互促進”。因此,努力實現脫貧攻堅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有機銜接,已成為現階段的重大課題。其重點之一在於總結精準扶貧過程中的經驗並在鄉村振興中繼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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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應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重視基層黨組織的建設。在精準扶貧的實踐中,中國共産黨堅決擔負起脫貧攻堅的使命,不斷提高自身的領導能力,在精準扶貧的過程中不斷推動理論創新、實踐創新,並建立了“五級書記抓扶貧”的精準扶貧制度。同樣,推進鄉村振興也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提出,堅持和完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建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責任制,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黨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的重點是基層黨組織的建設。村莊富不富,主要靠幹部。農村有3500萬名黨員,超過全國黨員總數的1/3。帶頭人素質不高、能力不強,農村基層黨建主體責任不落實、保障不力等問題,會嚴重影響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對此,2018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建立選派第一書記工作長效機制,實施農村帶頭人隊伍整體優化提升行動。2019年印發的《中國共産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強調,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提高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品質,為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提供堅強政治和組織保證。農村基層黨組織要在鄉村振興中發揮領導作用,要加強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農村工作隊伍建設。對於鄉鎮黨委,要注重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選調生、大學生村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中選拔鄉鎮領導幹部,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考錄鄉鎮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對於村級黨支部,要注意吸收高校畢業生、農民工、機關企事業單位優秀黨員到農村任職,選優配強村級黨組織書記。同時根據工作需要,上級黨組織可以向村黨組織選派第一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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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應堅持精準做法。精準做法貫穿了精準扶貧的全過程,形成了一系列有效經驗,其中包括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管理和精准考核等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六個精準”和“五個一批”的扶貧思路;省市縣鄉村五級書記一起抓扶貧、黨政一把手同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制度。我國的扶貧工作能取得今天這樣的成就,貴在精準,扶持誰、誰來扶、怎麼扶、如何退,全過程都要精準,需要下一番“繡花”功夫。在鄉村振興過程中,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堅持精準做法。一是分類要精準。《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將我國的鄉村分為四類——集聚提升類村莊、城郊融合類村莊、特色保護類村莊、搬遷撤並類村莊,並指出了這四類村莊未來的發展方向。其中,現有規模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將存續的一般村莊被界定為集聚提升類村莊,這類村莊佔鄉村類型的大多數,是鄉村振興的重點。二是發展思路要精準——規劃先行。只有有了明確的規劃,才能找準工作重點,才能做到一張藍圖繪到底。2018年9月,《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正式發佈,提出多項鄉村振興的重大行動、重大計劃、重大項目。同時,各部委、各地方有關鄉村振興的文件也陸續出臺。例如,教育部出臺規劃部署人才振興以及教育如何為鄉村振興服務,浙江等省發佈了省級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此外,縣級層面的試點規劃也在逐步落實。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一篇大文章,要統籌謀劃、精準施策、分類推進,不能走一步看一步、盲目發展。三是振興方式要精準——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振興。同精準扶貧中要考慮鄉村異質性一樣,鄉村振興更應該考慮村莊的異質性。獨特的地理環境和文化特徵決定了目前我國現存的村莊在稟賦特徵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因此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時,不能籠統地實施。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堅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順應村莊發展規律和演變趨勢,根據不同村莊的發展現狀、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等發展適合自己的産業,實現可持續發展,宜林則林、宜牧則牧、宜糧則糧、宜漁則漁。科學把握各地差異和特點,注重地域特色,體現鄉土風情,特別要保護好傳統村落、民族村寨、傳統建築,不搞一刀切,不搞統一模式,杜絕“形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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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應堅持加大投入,強化資金支援。在精準扶貧過程中,資金投入是保障。2015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上強調,“扶貧開發投入力度,要同打贏脫貧攻堅戰的要求相匹配。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央基建投資用於扶貧的資金等,增長幅度要體現加大脫貧攻堅力度的要求”。在鄉村振興過程中,依舊需要強大的資金支援。數據顯示,要落實鄉村振興戰略規劃今後五年的重點任務,大約需要投資7萬億元以上。筆者調研發現,在平原地區,一個村莊投入一千萬元資金,其硬體服務水準就可以與城市看齊,村莊生活服務品質也可因此大大提升。但是山區的村莊由於交通不便,則需要投入幾千萬元才有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中強調,抓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推進新一輪農村改革,加快補齊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因此,在鄉村振興的過程中,要繼續加大對農村地區的投資,尤其是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人居環境整治方面的投資。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雖然近年來我國對農業的整體投入不少,但基本上還是集中在水利設施、糧田改造、農業機械化等,用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仍然不足。農村基礎設施投入的缺口很大,需要大力投資。其中,兩個方面應尤其重視:一是進入自然村的道路,二是進入農田的道路。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方面,2018年2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正式印發,提出從六個方面對我國農村人居環境進行整治,這一任務需要投入大量資金。以廁所革命為例,旱廁改造依靠的是完善的污水處理系統,僅此一項就需要巨大的投入。此外,垃圾處理也面臨很大的挑戰,農村生活垃圾的集中處理,需要建設大量配套設施,這又是一項巨大的投入。因此,未來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建設美麗宜居鄉村,要走的路還很長,要做的事還很多,保障資金投入是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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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應堅持廣泛參與,凝聚各方力量。在精準扶貧過程中,脫貧致富不僅僅是貧困地區的事,也是全社會的事。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等多方力量有機結合的“三位一體”大扶貧格局充分發揮了各方面積極性。同樣,鄉村振興也不僅僅是鄉村的事,而是全體中國人民、整個中華民族的大事,只有鄉村真正發展好了,我們的國家才算是發展好了。為此,要不斷深化農村改革,擴大農業對外開放,激活主體、激活要素、激活市場,調動各方力量投身鄉村振興。其中,社會資本是推動鄉村振興的重要力量。打破資本下鄉障礙,吸引外部資本的投入改造,一方面會改善農村環境,另一方面還會吸引城市消費者到農村度假。因此,要積極發揮市場的作用,形成“有為政府+有效市場”促鄉村振興的模式。相關部門的工作重點應放在構建支援社會資本投入鄉村振興的政策體系上,以調動社會資本的積極性。目前,已有多個地方推出了鼓勵資本流向鄉村振興領域的相關政策。今年年初,江蘇省在全國率先出臺政策,引導社會資本力量參與鄉村振興,綜合運用財政、土地、金融、稅收等政策手段,構建支援社會資本投入鄉村振興的政策體系,讓資本力量充分融入到鄉村振興中去。鄉村振興除了需要政府的支援,還需要各類社會組織的支援,要鼓勵各類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到鄉村振興中來。實際上,鄉村振興戰略孕育著機會,為一些社會組織提供了良好的發展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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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應堅持農民主體,激發內生動力。在精準扶貧過程中,確實出現了一些我們不希望看到的貧困戶“等、靠、要”現象,針對這樣的情況,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扶貧要同扶智、扶志結合起來”。扶貧不是慈善救濟,而是要注重調動貧困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激發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脫貧致富的內在活力,注重提高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自我發展能力。在鄉村振興階段,鄉村的發展也不能一直依靠國家政策傾斜、社會幫助等“外部輸血”,而應當注重鄉村的可持續發展,實現鄉村“內部造血”。《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中指出“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就是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切實發揮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作用,調動億萬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把維護農民根本利益、促進農民共同富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促進農民持續增收,不斷提升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地鄉村振興的目標、任務都應該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反映農民要求,過程讓農民充分參與,成果也要讓農民來評判。對此,可以建立農民意願表達機制,充分尊重傾聽農民意願,真正急農民所急,反映農民的真實需求,避免面子工程等不正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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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應堅持從嚴要求,促進真抓實幹。在精準扶貧過程中,習近平總書記一直強調要真扶貧、扶真貧、真脫貧,提出領導工作要實、任務責任要實、資金保障要實、督查驗收要實的要求。在鄉村振興上,應當堅持從嚴要求,促進真抓實幹。在領導工作方面,要將鄉村振興成效作為一項重要的考核指標納入地方領導的考核體系中,用嚴格的制度來要求和監督工作成效,抓緊制定不同地區的鄉村振興工作考核評價指標。在任務責任方面,要依據黨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的工作要求,落實各方責任。建立鄉村振興戰略責任制,把鄉村振興作為一把手工程,明確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以上率下,壓實責任。在資金保障方面,不僅要加大政府對鄉村振興的投入力度,還要動員多方力量,支援社會資本投入鄉村振興。最後要確保把錢花在刀刃上,建立鄉村振興資金使用監督機制,讓資金的使用合理化、科學化、透明化。在督查驗收方面,儘快建立完善鄉村振興成效評估標準和體系,科學評估成效。雖然目前絕大多數省份都制定了各自的鄉村振興規劃,但是對鄉村振興成效的評估和考核仍然不足,在這一點上仍需繼續完善。值得注意的是,與精準扶貧退出機制相比,衡量鄉村振興成效是一個更為複雜的過程。制定衡量鄉村振興成效的標準,既要考慮到我國不同地區的差異,又要考慮到村莊本身的資源稟賦。在這種情況下,很難以一個統一的標準來衡量鄉村振興成效,應當在具備可操作性的同時也做到因地制宜。

  《光明日報》( 2019年06月13日 06版)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