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險合併旨在更好保護職工權益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明確將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大多數網友和企業對此表示讚賞,但也有人表示“沒看懂”,還有男職工疑惑:“自己享受不到,為何還要參加生育保險?”這説明瞭一個問題:很多人對生育保險的參保政策不是很了解。
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有其現實合理性。此前,不少孕期婦女常遇到這樣的情況——自懷孕後,只要是看産科,平時醫保可以報銷的藥品在孕期就走不了醫保,只能走生育保險。又如,生育前後發生的相關病症是否屬於因生育引起的並發癥,是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還是醫保基金支付,過去容易産生爭議。兩險合併,相關問題就不存在了。其實,生育本身也是一种醫療行為,檢查、開藥、住院、治療,哪一項都與醫療保險密切相關。兩年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試點方案》,在部分地區試點實施這項政策。從試點情況看,合併帶來的一個最直觀好處就是實現了生育保險報銷便利,降低了經辦成本。
不僅如此,將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還進一步推進了生育保險基金統籌層次的提高。所有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意味著職工在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同時,就參加了生育保險,這有利於生育保險應保盡保,更好地保障生育職工的保險權益。
至於男職工為什麼要參加生育保險,在當年制度設計之初,要求男、女職工均必須依法參加生育保險,意在通過全民參加生育保險,實現風險共擔。因為生育保險職工個人不繳費,完全由企業來繳費。企業無論招用男職工還是女職工,都要依法參加生育保險,體現了生育不單是女職工的事情,而是一個家庭乃至全社會的責任。特別是在女性就業受到歧視的情況下,通過建立生育保險制度實現風險共擔,有利於消除就業性別歧視,保障女性平等就業權利。
數據顯示,我國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和參保率落後於基本醫療保險,受益面也遠低於醫療保險受益面。隨著我國生育保障水準不斷提高,社會對擴大生育保險覆蓋面産生了新的要求——一些參保人員的待遇越來越好,另一些人因為企業不給參保,自己沒能享受到,感覺有失公平。尤其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以及新就業形式的出現,就業群體中出現了大量非穩定就業和靈活就業人員,過去生育保險的制度安排對此沒有充分考慮。下一步應通過合理的制度性安排,使生育保險覆蓋更多群體,消除某些不平等問題。
生育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合併,並不是取消生育保險,恰恰相反,它更強調了生育保險的重要性。眼下,對很多年輕家庭來講,是否把生育意願化為實際生育行為,其中很重要的影響因素是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探索更好的生育保險待遇和專門育兒補貼,對於落實好全面二孩政策具有積極促進作用。當然,這給相關部門提出了更高要求。二險合併得到順利推廣,需要讓廣大參保人員加強對政策的理解,了解合併實施的好處,以及合併實施後自己的權益如何保障;也需要加強對企業管理者尤其是新經濟業態企業主、小微企業主的引導,形成更廣泛的社會共識。(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韓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