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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以不斷推動結構轉換和經濟發展

2019-01-30 15:46:00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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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開放之所以能夠創造經濟奇跡,關鍵在於改革推動了經濟結構轉換,釋放經濟增長新動能,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解決城鄉二元結構矛盾,實現鄉村振興,是結構調整的戰略任務。必須實施好鄉村振興戰略,實現城鄉協調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之所以能夠創造經濟奇跡,關鍵在於通過不斷深化改革,推動了經濟結構的不斷轉換,從而釋放出經濟增長的新動能,促進了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概括起來,大的結構轉換已經經歷了4次。當前正面臨著第五次結構轉換的任務,這就是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通過城鄉融合實現鄉村振興。

  20世紀80年代農村改革帶動了農業發展和鄉鎮企業崛起,一舉結束了短缺經濟。改革之初,我國被長期存在的商品匱乏所困擾。我們的改革就是從解決短缺問題開始的。安徽小崗村農民創造的土地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促進了糧食增産。儘管當時不少人認為這是走資本主義道路,但是在鄧小平的支援下,這項改革得以繼續並迅速在全國各地推廣,糧食和各種農産品連年大幅度增産,很快就滿足了市場需要。到1992年,各地糧食庫存增多,佔壓了大量資金,全國多數地區放開了糧食價格。從1993年開始,實行了39年的糧食統購統銷政策退出歷史舞臺。與此同時,為了增加短缺工業品,國家鼓勵鄉鎮企業發展,對發展輕紡工業實行優先供給能源、原材料、外匯等“六個優先”政策,消費品工業出現了高速發展局面,琳瑯滿目的工業消費品涌向市場。改革首先在農業和消費品工業上發力,主要是因為農業和消費品工業提供的産品屬於最終消費品,距離市場最近,人民受益最快。當人民享受到改革紅利之後,就更加支援改革,並以更大的熱情投入改革發展之中。在産業結構上,農業和輕紡工業成為這一時期的增長點,拉動了整個國民經濟的起飛。鄉鎮企業崛起造就了一大批農民企業家。

  20世紀90年代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帶動了四大支柱産業振興和經濟騰飛。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作出了《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市場經濟體制的框架體系,國有企業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這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突破。1995年開始實施的“九五”計劃,提出了振興電子機械、石油化工、汽車製造和建築業四大支柱産業。振興四大支柱産業適應了産業結構調整的要求。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解放和發展了生産力。一批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在振興支柱産業中迅速發展壯大。僅用10年時間,四大支柱産業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重就由8%上升到20%,支撐了20世紀90年代經濟的騰飛。機電産品出口在出口總額中的比重不斷提高,我國製造業佔全球的比重迅速提升。建築業的迅速發展不僅滿足了市場需求,而且拉動了鋼鐵、水泥、玻璃等建材工業和能源工業的發展。到20世紀末,我國已有200多種工業産品産量居世界第一位。這一時期發展的突出特徵,就是重工業的增長速度明顯高於輕工業,重工業在工業中的比重迅速上升,工業産品的附加值和技術含量不斷提高。改革促進了經濟結構調整,結構轉換釋放了經濟增長的新動能,有力地推動了經濟發展。

  新世紀第一個10年通過發行國債進行基礎設施建設,高鐵、高速公路和通訊基礎設施建設規模躍居世界第一。1998年4月,為應對亞洲金融危機,貫徹黨中央提出的擴大內需戰略,國務院決定增發1000億元10年期長期建設債券,在實際執行中按1250億元掌握,同時銀行配套貸款1000億元,集中用於交通通信、農田水利、城市基礎設施、環境保護、城鄉電網改造、經濟適用房等領域的建設。國債連續發行了5年。這項政策有力地扭轉了通貨緊縮趨勢,支援了當期經濟增長,併為之後10年經濟的高速增長奠定了堅實基礎,成功地把亞洲金融危機帶來的挑戰變成了發展機遇。進入新世紀的第一個10年,我國經濟年均增長速度高達兩位數,經濟總量上升到世界第二位,綜合國力明顯增強。過去常常有人講,經濟總量大了,速度會相應慢下來。但是,相對於前20年,新世紀第一個10年的總量要大得多,速度反而更快了。出現這種現象,不能不説是改革開放的成功,是宏觀調控的成功。

  進入新世紀第二個10年,圍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在調整需求結構、産業結構、要素結構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貫穿“十二五”“十三五”規劃的主線。與前三次結構轉換不同,這一次經濟結構轉換的內容覆蓋面更廣,特別是黨的十九大提出實現高品質發展,對結構調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圍繞發展方式轉變聚焦各項改革,經過多年的努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已經取得重大進展。

  一是在投資與消費結構的調整上,通過調整收入分配結構,重點增加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特別是增加農民的收入;採取鼓勵消費的措施,重點鼓勵增加服務消費;適度控制投資增長速度。經過堅持不懈努力,投資與消費比例失衡的局面已經改變。在支出法國內生産總值構成中,資本形成總額所佔比重已經由2010年的47.9%下降到2016年的44.2%,最終消費支出的比重同期由48.5%上升到53.6%。今年前三季度,最終消費支出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78.0%,資本形成總額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下降為31.8%,消費已經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最大動力。

  二是在産業結構調整上,鼓勵第三産業發展,對第三産業全面實行營業稅改增值稅,降低了第三産業企業的稅負。2017年,第三産業投資增速達到9.5%,接近工業投資增速的3倍,改變了經濟增長過度依賴第二産業的狀況,第三産業已經成為新的增長點。今年前三季度,第三産業佔GDP的比重已經上升到53.1%,第三産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60.8%。

  三是在要素結構調整上,鼓勵技術進步、改善管理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經濟增長過度依賴物質資源消耗的狀況已經明顯改變,生態環境已經開始改善。科技研發投入不斷增加,技術成果開始成批涌現。我國發明專利申請量已連續多年居世界第一位,國際專利申請量同美國的差距也逐年縮小。在創新驅動下,我國高新技術産業、戰略性新興産業在工業和出口中的比重不斷提高。圍繞重大技術難題組織産業聯盟進行科研攻關不斷取得突破。政府、企業和科研人員創新的積極性已經調動起來,以創新求發展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技術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不斷提高。

  解決城鄉二元結構矛盾,實現鄉村振興,是當前面臨的第五次結構大調整的戰略任務。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經濟轉型升級和高品質發展,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有待於繼續努力。回顧改革開放40年的歷程,我們以改革促發展,把消費資料、生産資料、基礎設施、第三産業都搞上去了,在經濟結構上剩下一個硬骨頭,就是城鄉二元結構。實現鄉村振興,使農民的收入水準能夠趕上城市人口的收入水準,使農業勞動生産率能夠趕上社會平均勞動生産率,把農村建設得比城市更漂亮、更宜居,是我國經濟結構調整面臨的重大歷史任務,是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繞不開的問題,也是亟待釋放的經濟發展最大新動能。

  必須看到,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集中表現在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和農村發展不充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仍在2.7:1;農業勞動生産率僅為全社會勞動生産率的28%。社會發展滯後於經濟發展,主要表現在農村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嚴重落後於城市。生態環境壓力加大,也主要體現在農産品品質安全、農村環境等問題上。導致城鄉差距拉大的根本原因,是城鄉市場發育程度不同。城市的各類生産要素都已經市場化了,農村卻處在半市場化或非市場化狀態。按照商品流通規律,農村的生産要素40年來源源不斷流向城市,而城市的要素卻難以流動到農村來。

  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建立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首先必須建立城鄉統一的全要素市場體系,發揮市場對城鄉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關鍵在於全面認真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改革農村土地制度,激活土地資本。農民憑藉對農村土地的用益物權,可以抵押、擔保、轉讓、入股,獲取財産性收入。以農村土地為平臺,吸引城市資本下鄉。當前,以城鄉融合帶動鄉村振興應抓緊做好四件事。

  一是加快農業現代化步伐。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合作社、農業公司等通過土地經營權自願有償轉讓,發展規模化、社會化大農業,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學習國外先進技術和經驗,大力發展現代畜牧養殖業,提高動物性食品品質和供給能力。增加農業科技研發投入,增強對農民的技術培訓力度,逐步推行從事農業經營人員的綠色證書制度。

  二是繼續推進新農村建設。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投入,建立農村垃圾、污水集中處理系統,完善農村道路、資訊網路、醫療衛生設施。結合村莊整治、宅基地整理,建設新型農村社區,改善農村居住環境。宅基地整理後節約的建設用地,應允許發展經營性事業,或通過建設用地指標異地置換,獲得財産性收入。對退出宅基地進入城市落戶的農民,應給予價值補償。

  三是有序推進農民工市民化。城市農民工與戶籍人口之間,已經形成新的二元結構,帶來了種種弊端。這種狀況應當儘快改變。對已經在城市有穩定工作和收入的農民工,應允許在所在城市落戶,享受城市居民的養老、醫療、住房、子女入學入托等公共服務。沿海地區吸收農民工較多的城市,應當把實現農民工市民化納入城市發展規劃。

  四是積極發展各類特色小鎮。建設特色小鎮,能夠實現三次産業的融合發展,有效帶動城鄉一體化發展。根據浙江的經驗,特色小鎮可以多種多樣,圍繞一種産品,帶動一個産業,富裕一方百姓。因此,特色小鎮建設應成為解決社會主要矛盾、帶動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抓手。搞好特色小鎮建設必須實現六個轉變:城鎮化方向由重點發展大城市向重點發展特色小鎮轉變,城市功能由過去工作和居住地分離轉變為向産城融合方向發展,産業選擇由多業並舉的綜合性城市向專業化特色産業發展,投資運營由政府為主體向企業為主體轉變,土地供應由政府先徵後“招拍挂”向土地用益物權入股方式轉變,融資方式由間接融資為主向直接融資為主轉變。

  (作者係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