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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五年,中國經濟再迎“全面體檢”

2018-12-11 20:03:0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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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2月11日電 題:時隔五年,中國經濟再迎“全面體檢”

  新華社記者 陳煒偉

  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與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組成三大週期性全國普查項目。再過20天,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現場登記工作將在新年元旦的零點正式啟動。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期開展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對我國經濟進行的一次“全面體檢”。

  透視中國經濟 摸清大國家底

  《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我國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分別開展了三次全國經濟普查。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將全面調查我國第二産業和第三産業的發展規模、佈局和效益,了解産業組織、産業結構、産業技術、産業形態的現狀以及各生産要素的構成,摸清全部法人單位資産負債狀況和新興産業發展情況,進一步查實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産品産量、服務活動,全面準確反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動能培育壯大、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等方面的新進展。

  自上一次普查後的五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我國經濟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品質發展階段。

  “在這個關鍵時期,迫切需要通過經濟普查,摸清我國新‘家底’和國力。”國務院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説。

  寧吉喆介紹,經濟普查是一次經濟大盤點,是對中國經濟的全面透視,對於摸清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準確把握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新特徵、新趨勢,科學指導和推動高品質發展,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週密組織部署 普查進展順利

  “凡謀之道,週密為寶。”經濟普查是個系統工程,必須經過嚴謹和縝密的組織籌備。

  按照部署,這次普查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8年年度資料。

  此前的2017年,是普查的籌備階段,主要是研究普查的總體方案和開展專項試點;2018年是普查的準備階段,主要是組建各級普查機構,開展宣傳動員,制訂和部署普查方案,完成人員選調與培訓等。

  接下來,2019年則是普查登記、數據審核處理和普查結果發佈階段;2020年為普查資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結果開展課題研究階段。

  記者從國務院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截至目前,這次普查的各項工作進展順利。

  一方面,全國鄉鎮、街道和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以及相關部門普查機構均已建立,為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實組織保障。

  另一方面,單位清查順利完成。經濟普查範圍廣、普查對象多,必須搞清楚普查對象有哪些、都在哪、都從事哪些活動。

  據了解,今年7月份以來,各級普查機構已組織普查指導員、普查員對清查底冊中的全部單位逐一進行“地毯式”現場核查,12月底將生成普查單位底冊。這將有利於確保普查對象不重不漏,為開展普查登記打下堅實基礎。

  依法依規普查 確保數據品質

  前不久,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宣傳月啟動儀式在北京舉行。這也意味著普查進入衝刺階段。

  再過20天,普查現場登記工作將正式拉開帷幕。屆時,全國普查人員將全面採用現代資訊技術,對近9000萬普查對象進行逐一登記。

  數據品質是經濟普查的生命線,是衡量普查成敗的根本標準。

  隨著中國經濟規模壯大、經濟主體增多、經濟活動活躍複雜,以及資訊保護意識的提升,經濟普查也面臨更多困難,特別是部分普查對象可能會存在思想顧慮,不願意配合、不接受普查,直接影響普查的進度和品質。

  做好普查工作,關鍵是依法依規。《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經濟普查對象應當如實、按時填報經濟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

  “普查對象的支援配合是普查工作順利推進的關鍵,也是普查宣傳工作的著力點和落腳點。”寧吉喆説,要努力把經濟普查的重大意義講清,努力把普查對象的權利義務説透,使企業、産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積極支援普查,真實提供資料;講清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對普查對象個體資訊嚴格保密,普查資料不作為任何行政處罰的依據,不用於統計以外的任何目的,努力消除普查對象思想顧慮。

  寧吉喆表示,各級普查機構和廣大普查人員要認真履行獨立調查、獨立報告的職責,堅決抵制各種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嚴格保守普查對象的個人資訊和商業秘密,深入企業、個體經營戶等普查對象查實情、報實數,確保普查對象不重不漏,確保源頭數據真實準確。

[責任編輯:尹賽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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