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齊消費發展短板 更好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品質發展階段,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消費是人民對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體現。隨著收入水準提高和消費加快升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直接體現為居民消費需求實現由“從無到有”向“從有到好”邁進,對消費品及服務的品質、安全、效能等方面的要求不斷提升。但同時由於相關體制機制不完善,消費發展中仍然存在諸多“痛點”,抑制了居民消費潛力的釋放。加快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有助於補齊短板,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實現經濟社會發展互促共進,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我國消費驅動型增長模式正逐步形成
伴隨我國經濟向高品質發展階段轉變,經濟增長動力結構加快優化調整,經濟增長協調性增強。我國國民經濟呈現出由生産者主導向消費者主導、由生産推動到消費拉動的趨勢性特點。2000年以來,我國消費率的變動呈現出“U”型變化態勢,消費率于2011年開始趨勢性回升,2017年回升至53.6%。2011年以來,消費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力量,對GDP增長的貢獻率平均達到56.5%;今年上半年,消費率對經濟增長貢獻率達到78.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4.2個百分點。從國際比較來看,工業化和城鎮化快速推進的過程中,消費率一般呈U型變化,消費對經濟發展的作用也會經歷先下降而後回升的變化過程。現階段,我國消費率止跌回升,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不斷增強,這符合主要發達國家在工業化中後期的發展特點,標誌著我國進入了加速培育消費型社會的新階段。
居民消費水準不斷提高和消費結構加快升級是支撐消費驅動型增長模式的重要因素。2013-2017年,我國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從18311元提高到25974元,年均增長9.1%,保持了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今年上半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實際增長6.6%,較每人平均GDP增長快0.3個百分點。2013-2017年我國每人平均消費支出從13220元提高到18322元,年均增長8.5%。在此背景下,我國居民消費結構呈現加快升級趨勢,在消費總量、消費內容、消費理念和消費方式上都表現出升級勢頭。居民消費朝著服務化、品質化和多樣化發展的速度明顯加快,反映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已經超越了功能性需求而上升到體驗型、享受型需求層次。全國居民消費支出中,食品支出比重已降至29.3%,旅遊、文化、體育、養老、家政等在內的服務消費支出佔比已經超過40%。2017年全國居民文化娛樂每人平均消費支出達850元,比2013年增長47.3%,年均增長10.2%。今年上半年國內旅遊人數和旅遊收入分別增長了11.4%和12.5%。新一輪技術革命及“網際網路+”極大推動了消費模式和消費業態的創新,網購、線上服務等“網際網路+消費”年均增速超過30%,線上線下融合與跨界融合式消費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此外,消費增長的城鄉協調性在增強。城鄉消費市場發展差距不斷縮小,隨著農村居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和各類消費設施日益完善,農村居民消費潛力得以釋放,2013年以來城鄉居民消費水準由2.47:1縮小到2.23:1。
二、當前消費發展仍然存在諸多制度短板
雖然我國消費增速快於世界主要經濟體,但由於各種體制機制障礙,仍然存在著制約消費潛力釋放的短板,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還不能被有效滿足,也影響了消費對經濟發展基礎性作用的更好發揮。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産品和服務供給尚不能很好適應消費升級需求,尚未形成生産消費良性迴圈機制。這既表現為適應消費升級需求的新興服務和中高端産品供給不足,部分消費意願不能轉化為實際消費或轉向國外;也表現為低端供給相對過剩,供給效率效益較差,供給體系尚未與需求體系形成良好匹配關係。有關數據顯示,中國消費者通過跨境進口零售電商購買的海外商品年均增速在20%以上,2017年購買日用品、母嬰用品、家用電器等超過4000億元。2018年商務部發佈的《主要消費品供需狀況統計調查分析報告》顯示,超過70%的消費者認為品質是購買進口文教體育休閒用品、化粧品等日用品的主要考慮因素。
二是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的體制機制還不健全,消費軟硬環境還有待完善。農村地區尚未建成現代流通網路體系,水電路氣、資訊、無障礙等設施建設仍然滯後於需求。消費品品質標準不健全或國內標準低於國際標準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旅遊、養老、家政、餐飲等服務領域缺乏統一行業服務標準,消費不踏實、不放心。産品品質監督管理制度還不完善,近期發生的違法違規生産疫苗案再次衝擊了消費信心。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仍有待健全,比如網上跨境消費爭議解決、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等方面機制還不能適應發展要求。
三是促進居民消費能力持續提升和預期改善的體制機制還有待健全。實現勞動生産率與勞動報酬同步提高,經濟發展與居民收入同步增長,這是促進居民消費能力持續提升和消費對經濟發展基礎性作用持續增強的重要基礎。但目前依法保障居民收入特別是工資性收入正常增長的機制還不健全,收入分配秩序還存在不合理、不規範等問題,勞動者的人力資本價值尚未在要素分配中獲得充分體現。養老、醫療保險統籌層次還不高、保障水準還比較低,低收入、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還需完善。
三、加快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更好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黨的十九大報告從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角度明確提出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這體現出加快補齊消費發展的制度短板已經成為進一步促進消費健康持續發展和更好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關鍵抓手。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對補齊消費發展的制度短板進行了頂層設計。從更好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標出發,應著力從以下方面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
一是倡導消費者優先理念,積極促進生産消費良性迴圈。應突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樹立消費者優先理念,尊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發揮好消費引領供給的作用,促進在更高層次上實現供需良性迴圈。應圍繞居民吃穿用住行和服務消費升級方向,適應居民分層次多樣性消費需求,構建更加成熟的、涵蓋高中低檔的消費細分市場。一方面要著力保證基本消費經濟、實惠、安全,提升一般消費品和服務的品質,保障居民基本消費需求能夠獲得較好滿足。另一方面要培育中高端消費市場,以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和産品創新培育形成新供給,滿足創造新消費,形成具有較強增長帶動力的消費新增長點。
二是健全品質標準和信用體系,強化市場監管,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完善消費環境,首先需要補齊産品和服務品質標準的短板。大力實施標準化戰略,建立政府主導制定標準與市場主體自主制定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全面實施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培育形成一批展示中國産品和服務優質形象的品牌和企業。其次,應加強市場監管的有效性和針對性。適應消費型社會發展的需要,應探索建立政府、消費者、企業和仲介機構等多方參與的消費共治體系。比如,可重點探索健全消費後評價機制。建立産品和服務消費後評價體系,健全産品品質和服務品質安全風險或顧客滿意度監測評估體系,完善全過程産品和服務安全防範機制。第三,應加強消費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使信用資訊成為促進消費環境優化的重要依據。加強消費領域信用資訊採集、公開和評價使用,探索為消費者提供“一站式”信用資訊查詢服務和消費預警提示。採取有效措施切實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包括時間和資金成本),擴大適用舉證責任倒置服務範圍,加大消費者教育,提高消費者維權能力。
三是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近年來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已經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效果,我國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勢頭得到抑制,勞動者報酬佔GDP的比重也呈現回升的態勢。在此基礎上,應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重點是完善有利於提高居民消費能力的收入分配製度,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建立反映人力資源市場供求關係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健全正確反映人力資本價值的分配機制,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深入實施重點群體增收激勵計劃。考慮經濟增長情況,適應性提高居民基本醫療和養老保險保障水準。分階段逐步提高國有企業的國有股權劃轉充實社保基金的比例,推進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鼓勵地方探索建立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按照滿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標準核定救助標準。
四是推動形成可持續的消費增長模式。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滿足,以及消費對經濟發展基礎性作用的有效發揮都需要以可持續的經濟社會發展為基本前提。無論從經濟增長模式,還是從社會發展結構的變化來看,消費者通過自身的消費行為對整個社會施加的影響將會越來越大。我國具體國情決定了我們不可能走資源高消耗型消費發展道路,必須走資源環境可承受的可持續型消費發展道路,即形成可持續消費增長模式。這就要求消費者應該增強主體意識,消費活動不僅要滿足個人的需求,也要考慮到消費活動的外部性,包括資源環境的可承載性以及代際資源分配的公平性。因此,應該倡導積極健康的消費理念,增強消費者可持續消費的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加快實現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向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轉變,力戒奢侈浪費型消費和不合理消費,推進可持續消費。(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 王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