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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單方面發起貿易戰沒有任何國際法律依據

2018-07-15 11:17: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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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部在7月12日發表的聲明中指出,美方指責中方反制行動沒有國際法律依據,其實恰恰是美方單方面發起貿易戰沒有任何國際法律依據。專家普遍認為,美國的做法是為世貿組織《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式的諒解》所禁止的單邊做法,違反了世貿組織的最基本精神和原則。中方被迫採取反制行動,是維護國家利益和全球利益的必然選擇,是完全正當、合理合法的。

  出現摩擦並不奇怪,關鍵要採取合理合法的解決方式,而不是任性地舉起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的大棒

  “301調查由美國自身發起、調查、裁決、執行,具有極強的單邊主義色彩。”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説,正因如此,301調查自面世以來,一直遭到其他國家反對。

  “經濟大國之間的經貿合作出現摩擦並不奇怪,關鍵要採取合理合法的解決方式,而不是任性地舉起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的大棒。”白明説,美國301調查既在國內法項下違反其總統向國會作出的行政聲明,又在國際法項下違反其在1998年歐訴美“301條款”世貿爭端案中作出的承諾。

  “301條款”是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到310節。“301條款”是美國貿易法中有關對外國立法或行政上違反協定、損害美國利益的行為採取單邊行動的立法授權條款。美國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高級研究員查德 鮑恩曾比喻,在301調查中,美國政府既是警察(判斷外國政府是否有錯)、檢察官(提起訴訟),又是陪審團(甄別證據)、法官(決定是否採取報復性措施)。

  在多邊貿易體制史上,“301條款”肆虐一時,臭名昭著,遭到很多國家抵制。2000年1月,WTO爭端解決機構通過了歐共體(歐盟前身)訴美國“301條款”案的專家組報告。當時,美方在此案中曾以“明確、正式、再次及無條件”方式做出過承諾,關於美國在世貿協定項下的權利是否被違反或拒絕,301調查決定將僅能依據WTO爭端解決機制通過的專家組或上訴機構作出的裁決做出。專家組報告也明確指出,如果美國政府在任何程度上否定或撤回這些承諾,其“301條款”相關法律規定將被認定不符合《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式的諒解》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2017年8月,美方不顧中方和國際社會反對,單邊對華發起301調查。今年3月,美國炮製出所謂301調查報告,不顧徵求意見中高達91%的反對聲音,于7月6日對中國340億美元輸美産品加徵25%關稅。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王其江認為,WTO規則禁止擅自提高關稅和未經授權專門針對某一個WTO成員採取措施,而美國無視這些基本規則挑起貿易事端,是對WTO規則的公然違反。“美國公然破壞世界經貿秩序,粗暴踐踏WTO體制,肆意發動貿易戰,是典型的單邊主義、貿易保護主義、貿易霸淩主義,對多邊貿易體製造成了嚴重損害。”

  各方必須齊心協力阻止“301條款”死灰複燃,並重新把它關進WTO規則的籠子裏

  專家們普遍表示,美國此次罔顧其國際承諾,開了一個非常惡劣的先例。各方必須齊心協力阻止“301條款”死灰複燃,並重新把它關進WTO規則的籠子裏。

  美國“301條款”調查報告歪曲事實,東拼西湊,對中方妄加指責,完全不符合中國推進市場化改革、擴大對外開放和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實際情況。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副會長盧鵬起表示,中國貿促會和中國國際商會作為中國工商界代表,3次共計提交1300多頁材料,全面批駁了美方的不實指控。美國的徵稅措施公然違反世貿組織最惠國待遇基本原則和約束關稅義務,是對國際法基本精神和原則的公然踐踏。中方被迫採取反制行動,是維護國家利益和全球利益的必然選擇,是完全正當、合理合法的。

  “現在美國重拾‘301條款’完全背離全球多邊貿易的規則框架,是赤裸裸的利益需求。既不符合全球貿易規則框架,也未必能讓美國獲取最大利益。”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研究員張茉楠認為,美國現在宣稱的所謂“公平貿易”,實際上是借“公平”之名,行“貿易保護主義”之實。

  “在美國單方面挑起貿易戰的情況下,中方被迫採取了對等反制措施,于法有據,在情理之中,符合國際慣例。同時,充分表明瞭中國政府維護世貿組織多邊體制權威、維護國際法尊嚴的態度和決心。”張茉楠説。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