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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審計工作講話的四大亮點

2018-06-01 20:45:00
來源:光明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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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南京審計大學科研部部長、教授 汪自成

  “審計機關要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緊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促進經濟高品質發展,促進全面深化改革,促進權力規範運作,促進反腐倡廉。”5月23日,中央審計委員會舉行了第一次會議,習近平總書記發表了重要講話,就當前我國審計工作及審計制度改革提出了新問題,闡釋了新思路,這昭示著我國迎來了審計工作的新階段。

  全新定位: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審計機關成立30多年來,一直是作為行使行政權的行政機關而存在的,期間我們曾不斷解讀審計權及其機構定位,但都是在既有憲制框架下圍繞國家監督體系進行展開的。隨著中央審計委員會的組建和實質性開展工作,審計開始成為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既與我黨是執政黨的憲法地位相適應,又與加強審計工作的時代新要求相呼應。審計機關這種全新定位,為當前深化審計制度改革創設了新機遇。

  全局性影響:審計職責優化的新擔當

  我國審計機關成立時,依法對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監督。但隨著審計監督作用的日益凸顯,審計逐漸在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等方面都發揮出重要作用。按照中央審計委員會的要求,現在的審計需要在促進黨中央令行禁止、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推動全面深化改革、促進依法治國、推進廉政建設等方面發揮出重要作用。這樣的職責界定,不僅與審計在原有的專業監督領域的深化改革密切相關,而且也與我黨的執政方式和我國的治國方略等全局性問題直接關聯。因此,審計工作無疑有著全局性影響。

  全面覆蓋:真正做到應審盡審

  中辦國辦《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明確要求堅持“黨政同責、同責同審”“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産、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這可以理解為是對審計的工作範圍的界定。此次中央審計委員會提出了審計的“全面覆蓋”。我們理解,審計的“全面覆蓋”與“審計全覆蓋”內涵並不相同。審計“全面覆蓋”,不僅僅是上述審計工作範圍“深度”的全覆蓋,而且還體現在審計監督“廣度”上的全覆蓋。此前我們在政策審計方面強調的是“保障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現在則擴大到了“對黨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審計廣度明顯擴大了;同時,審計還要在“推動全面深化改革、促進依法治國”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這就必須要做到消除審計監督盲區,實行審計全面覆蓋。

  全方位改革:審計一體化呼之欲出

  深化審計制度改革,既是當前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國審計事業創新性發展的迫切需要。這種改革,不再只是審計管理體制的改革,而是涵蓋審計管理體制在內的審計制度全新變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深化審計制度改革,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創新審計理念”,這就要求我們在審計制度改革上要有變革的大格局,要圍繞審計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新定位進行審計制度的頂層設計,而不能再局限于現有制度的修修補補;“要加強對全國審計工作的領導,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加快形成審計工作全國一盤棋”,這就意味著審計制度改革可以朝著“審計一體化”方向探索前行,需要在上下級審計機關之間的縱向領導關係、各地各級審計機關之間的橫向協作關係、審計官之間和審計機關之間的職務變動關係等方面進行適應新時代審計工作需要的積極探索;“要堅持科技強審,加強審計資訊化建設”,這就意味著審計工作方式要進行適應性改革,充分發揮出“科技興審”的應有作用;“要加強審計機關自身建設,以審計精神立身,以創新規範立業,以自身建設立信”,這就為審計隊伍專業化和職業化改革指明瞭方向;“各地區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積極主動支援配合審計工作,依法自覺接受審計監督,認真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並且“不得制定限制向審計機關提供資料和電子數據的規定”等,涉及到審計機關獨立性、審計工作受保障性、審計整改有效性和審計處理權威性等現實問題,這些問題能否有效加以解決,直接關係到審計機關的使命能否完成,因此需要我們在具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上進行改革創新。

  (本文係審計署重點科研課題【17SJ04002】的階段性成果)

[責任編輯: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