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亂象有的治了?新國標出臺:限速25Km/h
5月17日,《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被正式批准發佈,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爭議多年的電動自行車速度、重量等新標準終於有了實質性進展。時速最高25公里/小時、整車重量不超過55公斤、必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電動自行車一方面讓大家的短途出行更便捷和環保,但另一方面,佔用機動車道、闖紅燈、逆行、超載超速、任意鑽行等亂象,也讓大家很頭痛現,現在的電動車都是很容易被改裝嗎?電動自行車很多人買它就是方便,隨便停真的沒有人管嗎,如果違規了之後,有什麼實質性的處罰嗎?
在《央視財經評論》的演播室裏,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城市交通中心的主任程世東表示,現在是很容易改裝,但是現在發佈的這個技術規範裏面已經明確要求,從硬體和軟體上要求不能帶有這種改裝的可能性。不僅僅是生産環節,我們的銷售環境,我們的使用環節也需要進行管理,包括使用這個環節之所以要上牌照,其實在使用之前,我們再核對一遍,檢查一遍是不是已經改裝過,在使用過程裏面,不僅僅是這個速度的問題,還有是不是按照交通規則來去騎行。
在《央視財經評論》的演播室裏,央視財經評論員劉戈表示,很多地方實際上是要個電動自行車要上牌照的,但是這件事情做起來也應該很繁瑣,很麻煩,所以在很多城市尤其是特大型城市,這個工作應該是沒有推行,所以客觀上來講就是這個車就處於一種混亂的狀態,就是沒有人管了,如果要是説現在我們嚴格起來牌照上了,以我們現在的技術手段,現在我們的識別圖像識別的技術在探頭上應該是一個質的飛躍,所以如果所有的符合條件的電動自行車它能夠上了牌照,能夠把這件事做下去的話,那麼在一定程度上我想對於這些騎車的人來説是一種約束,那麼這個時候我的這個探頭是可以看到你的牌照的,如果記錄下來以後,怎麼來處罰現在還沒有特別清晰的辦法,但是你記錄起來,比如説以後我們進入到個人徵信體系一個誠信的記錄,那也是一個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