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網移動版

    台灣網移動版

設套放貸暴力催債 “套路貸”讓大學生墜還債無底洞

2018-04-18 11:23:00
來源:檢察日報
字號

  不法借貸平臺利用大學生社會經驗不足的特點,設套放貸,暴力催債——

  “套路貸”讓大學生掉進還債無底洞

  為購買高價手機,與借貸公司簽訂虛高借款合同,由此深陷4家公司的層層轉貸陷阱,高額利息讓張偉陷入了無底洞,甚至危及到人身安全。近日,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檢察院對“套路貸”團夥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另有11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

  拆東補西,陷入高利貸泥潭

  2016年9月,在濟南上大學的張偉通過分期付款購買了一部價值9000多元的手機。按照協議,9000多元借款分12期償還,2017年8月底前全部還清。在正常還款9期後,由於銀行卡丟失,導致剩餘近3000元借款無法按時償還,造成還款逾期。賣方公司根據協議,要求張偉償還剩餘手機款加逾期費共計7402元。

  正當張偉為無錢還款一籌莫展時,自稱是民間借貸公司“齊魯私貸”業務員的劉某主動聯繫了他,聲稱可以幫他還款清賬。雙方于2017年9月21日簽訂了借貸協議,“齊魯私貸”向張偉貸款1.5萬元,張偉必須在一個月之內按時還清,否則每逾期10天償還1500元利息,直到還清1.5萬元本金為止。“他們名義上貸給我1.5萬元,實際我只拿到7402元,用以還清了手機款,剩餘的7598元被以各種名義扣留了,如果不能還清1.5萬元本金,每10天1500元的利息要一直還下去。”張偉説。

  在還了3000元利息後,因沒有經濟能力繼續還款,張偉被劉某脅迫在第二家借貸公司借款1萬元,實際到手現金7000元,被劉某拿走6500元。隨後,劉某又脅迫張偉在第三家借貸公司借款6000元,實際到手現金4000元,被劉某拿走3500元。其間,劉某一直向張偉的家人打電話、發短信索要“欠款”,並夥同他人暴力毆打張偉。

  “雙方簽的協議只有一份文本,並被對方扣留,我們手上沒有任何憑證,不知道該怎麼辦。”無奈之下,今年1月17日,張偉和家人選擇了報警。

  同一時間段,長清警方還接到了多起類似案件報警,多名大學生受到放貸公司的催債威脅,不敢返校上學,甚至牽扯到家人。像張偉一樣,他們都是被“齊魯私貸”以幫忙清賬為由誘騙借的高利貸。大學生王聖在“齊魯私貸”實際借款1萬元,被要求還款1.6萬元,每半月還8000元,分兩次還清。在簽協議時,王聖被要求“借一押一”,給對方寫了一張3.2萬元的借條,如果逾期未還款,對方將按3.2萬元催收。因未按時還款,王聖一度被限制人身自由,其間被8人輪番毆打致傷。大學生喬山同樣因逾期未還款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長達40小時。

  手段粗暴,被害人不勝其擾

  在接到多名大學生報警後,長清警方成立專案組,立案偵查。1月20日,專案組先期確定了50名受害大學生的個人資訊,調派警力兵分多路,赴全省17地市調查取證。

  調查發現,涉案嫌疑人的催收手段簡單粗暴,有的向借款人的親朋好友發送帶有侮辱內容的短信,毀壞借款人及家屬名譽,有的向借款人家門、院墻上噴漆涂寫侮辱性語言,有的用高音喇叭在借款人家附近大聲喊話,給被害人及家屬造成極大困擾,先後造成5名被害人離家出走,3戶被害人舉家搬遷。

  今年1月底,長清警方集中行動,查獲賬本20余冊、借款合同30余份、借款人資訊200余條,查明瞭該團夥涉嫌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多起犯罪事實,並依法對14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辦案民警介紹,主要犯罪嫌疑人于某和齊某此前長期從事借貸業務,2016年5月,兩人在長清大學城合夥成立“齊魯私貸”公司。該公司未經註冊,以無抵押快速借款為誘餌,利用大學生社會經驗不足的特點,通過“虛增債務”“脅迫逼債”等方式,非法佔有借款人錢財。目前該團夥已有20多名成員,與多個放貸團夥和仲介形成利益鏈條。3月26日,長清區檢察院對該團夥中涉嫌詐騙、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的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在校大學生成了“捕獵”對象

  “本案中,犯罪團夥未經註冊、假借‘齊魯私貸’公司名義,通過各種網貸、微貸平臺以及校園廣告、仲介等途徑吸引有需求的大學生借款,以個人民間借貸為幌子,以‘行業規矩’‘借一押一’‘借一押二’等各種名目,通過簽訂明顯不利於借款人的債務合同,非法獲取‘手續費’‘管理費’‘仲介費’‘分期費’‘續期費’‘催收費’‘違約金’‘本金’‘增倍本金’等名目繁多的不法暴利。”辦案檢察官劉琦介紹。

  作案過程中,嫌疑人採取“肆意認定違約”“貸款平賬清賬”“層層轉貸”等方式,使用暴力、威脅、侮辱、騷擾、“轟炸”通訊錄、到府催收滋事等手段向大學生及其家人施壓,達到非法索取鉅額金錢的目的,對借款人及其家庭造成嚴重危害,受害家庭有的債臺高築,有的舉家搬遷,有的長期失聯,有的甚至産生輕生念頭。

  “套路貸”在高校學生中的發展蔓延,不僅直接侵害廣大學生的合法財産權益,而且其中摻雜的暴力、威脅、拘禁、侮辱等索款手段已構成犯罪,帶來了一系列社會問題。

  遏制“套路貸”,要事後打擊,更要事前防範。相關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依法嚴格監管;高校切實擔負起安全防範教育責任,加強學校家庭互動,敦促家庭教育養成,引導學生形成正確健康的消費觀,提高學生對不法侵害的辨別能力和自我防範意識。社會、學校、家庭三方合力,根除“套路貸”滋生土壤。盧金增 張帥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