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移民、為房子……交易婚姻:一次虛假幾人傷
原標題:為移民“假結婚”,未談戀愛就變“離異”;為房子“假離婚”,最終落得人財兩空
【焦點】交易婚姻:一次虛假幾人傷
為移民 “ 假結婚 ” , 未談戀愛就變 “ 離異 ” ; 為房子 “ 假離婚 ” , 最終落得人財兩空
“原告陳宇與被告張麗自願離婚”。4月6日,張麗在遼寧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法院的民事調解書上,看到這句話時,百感交集。從結婚到離婚,兩人只見過兩面。3年的“假結婚”,就這麼結束了。31歲的張麗還沒談過戀愛,就變成了“離異”。
張麗當初是為了移民澳大利亞選擇的“假結婚”。結果,她不僅沒成功移民,還被仲介騙走18.5萬元,更欠下了20.8萬元的高利貸。騙子公司名為“澳嘉移民大連辦事處”,像張麗這樣被騙的有120人。
近年來,為了逃避買房政策限制、過戶車牌、移民或本人和子女落戶,一些人以利益交換為目的進行結婚或離婚,衍生出“虛假婚姻”灰色市場。這種做法看似討巧實則有風險,不僅衝擊了社會公序良俗,還挑戰了法律權威。
假戲真做 , 他們人財兩空
張麗是遼寧鞍山人,2014年春天到大連打工。為了多賺錢,2014年8月,她來到一個名為“澳嘉移民”的仲介公司想要出國,一名叫唐繼波的工作人員説可以幫她。
“通過結婚的方式辦理出國週期短、下簽證快,還能獲得澳大利亞的身份。每人30萬元的仲介費,‘假結婚’後能省一半。”聽到唐繼波的介紹後,張麗心生顧慮:婚姻期間,出了財産糾紛怎麼辦?
這時,唐繼波拿出了《離婚協議書》樣本、《婚前婚後協議》樣本和一沓結婚證複印件給張麗翻看,對她説:“這些全是我們辦的。婚前婚後,雙方個人財産、債務債權都歸個人所有。到時候先簽離婚協議,再去民政局領證,你怕啥。”
被説服後,張麗先後向“澳嘉移民”交了18.5萬元,領結婚證時第一次見到了自己的“丈夫”,回家後才知道“丈夫”的名字叫陳宇。
錢也交了,結婚證也領了,但張麗一直沒拿到簽證。直到2016年8月,唐繼波卷款跑路了。
為辦理出國,張麗借了10萬元的高利貸,也聯繫不上去澳大利亞的陳宇。3年後,陳宇回國,起訴張麗要離婚。這時,張麗借的高利貸已經滾到了20.8萬元。
記者採訪了解到,被“澳嘉移民”騙的120人中,有一半是為了省錢辦理了“假結婚”,累計受騙金額超過1400萬元。
張麗上的是移民黑仲介的當,而瀋陽的杜鵑則被結婚8年的前夫于帆騙了。
2005年,瀋陽市鐵西區東搬西建,老城區改造拆遷。杜鵑想多得一套房子,便和老公商量“假離婚”,把名下房産轉到于帆一方,簽了“假離婚”協議。2013年,于帆瞞著杜鵑結了婚,還生了一個兒子。
杜鵑發現後,拿著“假離婚”協議告到法院。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除非能舉證證明離婚是脅迫或欺詐,否則離婚協議書真實有效,駁回了杜鵑的訴訟請求。杜鵑落得人財兩空。
高收益低成本 , 有人鋌而走險
4月10日,記者以“假結婚”為關鍵詞,上網搜索到69個QQ群,成員最多的有1500余人。記者以諮詢為由聯繫了多人,一個名為“老蓋”的“婚姻登記”服務仲介業務員回了話。
記者稱自己家住大連,想“假離婚”買學區房進行諮詢。“老蓋”先談政策:根據3月22日大連市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規定,申請商業貸款的購買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最低為30%,利率為貸款基準利率;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60%,執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他算出這樣一筆賬:“500萬元的房子,4.9%的基準利率,一次‘假離婚’少付150萬元的首付,還能省下2.45萬元。”
“老蓋”告訴記者,去年3月,他辦理一份北京夫婦的“假離婚”,為其省了80多萬元的利息,只收了5.8萬元的手續費,兩人只是提供了相關材料,“獲利高,成本低”。
“只要不違法,結婚或離婚,他人無權干涉。”瀋陽市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無論當事人是否有利益交易,只要雙方身份、資料真實,自願結婚或離婚,就不違反法律。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金海也表示,在法律意義上,並沒有“假結婚”“假離婚”的説法。所謂的“假離婚”或“假結婚”,實指一些人突破政策限制獲取灰色利益的手段。
“婚姻登記失信,使一些人因此得益,也註定會有一些人因此受害。損害的不只是當事人的利益,更加是對家庭乃至整個社會公序良俗的破壞。”王金海説。
提高違法成本 , 補上政策漏洞
自願協商後的“假結婚”很難發現,也無法採取懲治措施,但直接的婚姻欺詐和弄虛作假則將受到懲戒。
3月28日,國家發改委等31個部門簽署《關於對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明確加大對婚姻登記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列出了個人招聘錄用、從業資格、職務晉陞等14條聯合懲戒措施。對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證件、戶口簿、無配偶證明及其他證件、證明材料的“假離婚”嚴懲不貸。
近年來,全國多地開展了婚姻登記失信治理工作。比如,湖北省規定,一經發現婚姻申請人有失信行為,就錄入湖北省信用資訊公共平臺,進行信用懲戒;內蒙古自治區要求,婚姻登記失信人資訊將錄入自治區社會信用資訊平臺,通過自治區民政廳網站和“信用內蒙古網”向社會公佈。
“應通過提高違法成本遏制婚姻登記失信。”遼寧百聯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孟宇平説。2017年全國兩會上,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關於完善婚姻資訊登記制度的提案中提到,婚姻欺詐和弄虛作假行為難以防範,建議明確規定虛假結婚和虛假離婚的法律效力,當事人應承擔不利於自己的法律後果,對於弄虛作假欺騙婚姻登記機關的當事人還應承擔相應的拘留、罰款等行政責任。因一方過錯導致的虛假婚姻登記,給無過錯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王金海表示,加強婚姻登記審核,補上政策漏洞同樣重要。“有的地方,未成年人就能登記結婚,還有的地方,結婚領證請他人代勞。可見,要遏制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相關部門更需要做好事前審查身份證、戶口簿資訊工作。”(張麗 陳宇為化名)(記者 劉旭 通訊員 何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