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評論員:提升法治中國建設新高度
“為國也,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引用的這個典故,説明國家的繁榮進步、社會的和諧穩定,必然離不開法治的支撐和保障。從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依法治國,到黨的十九大報告要求“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加強對法治中國建設的統一領導”,再到剛剛閉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國家領導人首次進行憲法宣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不斷向前推進,開闢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新境界,提升著法治中國建設的新高度。
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我國憲法莊嚴宣示:“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這一表述充分表明瞭憲法至上的地位。
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40年來,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黨、國家和人民偉大事業保駕護航,確保經濟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同時,任何國家都不可能制定一部一成不變、永遠適用的憲法。作為治國理政的總章程,憲法也必須不斷適應新形勢、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必須隨著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此次對憲法進行與時俱進的修改,載入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有利於更好發揮憲法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確保黨和國家事業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在於實施,憲法更是如此。在貫徹實施憲法過程中,首先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黨的十九大提出增強八個方面的執政本領,其中之一就是增強依法執政本領。黨員領導幹部要對憲法法律始終保持敬畏之心,率先把遵守憲法、執行憲法、運用憲法作為根本活動準則,嚴格按照憲法設定的權力範圍、確立的原則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推進黨的決策活動和決策程式的法治化。
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真誠的信仰。要在全黨全社會深入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活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憲法意識。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決定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公開進行憲法宣誓,都是在人民群眾中樹立憲法權威的生動實踐。
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當遵守憲法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必將為法治中國提供最堅強的支撐,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匯聚起磅薄的力量。(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經濟日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