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網移動版

    台灣網移動版

分立24年後國稅地稅合二為一 便於稅收徵管

2018-03-14 10:58:00
來源:環球時報
字號

  【環球時報報道 記者 趙覺珵】國務委員王勇13日就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作説明稱,改革國稅地稅徵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徵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13日在人民大會堂“部長通道”上回答關於“國地稅合併”問題時表示,稅務機構改革方案,是一項利民、利稅、利企、利國的好方案,稅務部門堅決擁護,完全贊同。

  1994年,中國進行分稅制改革,全部稅種在中央和地方之間進行劃分,稅收徵管系統也開始一分為二。其中,國稅主要負責徵收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用稅,地稅主要負責徵收地方稅。

  對於國稅地稅重新“握手”,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葉青13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在網際網路時代,資訊化十分發達,已經不再需要劃分國稅局和地稅局,設立國稅地稅兩套班子。

  葉青表示,劃分國稅和地稅的弊端近年已逐漸顯現,一方面,一個稅務局變成兩個稅務局,徵稅成本倍增,另一方面,企業開設與登出至少要跑兩個地方,十分不便。“此次改革正是解決上述痛點”,葉青稱,國稅與地稅的合併更有利於精簡機構、便於稅收徵管,也體現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理念。不過,國地稅機構合併之後,按稅種劃分中央與地方收入的這種分稅制不會改變。

  兩會期間,全國工商聯也向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提交了有關國稅、地稅合併的建議,稱這樣既有利於政府減少稅務監管的投入,還可以降低企業因現行國稅、地稅分立體系而産生的多頭管理的成本等。

  葉青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國稅地稅機構的合併對於企業納稅人和個體工商戶有顯而易見的便利,今後,企業納稅人和個體工商戶只需要通過一個渠道納稅。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