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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協商凝聚共識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2018-03-07 10:26: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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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習近平同志看望參加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的民盟、致公黨、無黨派人士、僑聯界委員,併發表重要講話。他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要求我們堅定不移鞏固和發展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要用好政黨協商這個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會商量,通過協商凝聚共識、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展現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在國家治理中發揮著更大作用。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同志最新重要講話精神,要求我們在黨的領導下,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充分發揮其凝聚共識、凝聚智慧、凝聚力量的重要作用。 

  協商民主具有獨特優勢和重要作用 

  在中國革命、建設、改革的長期實踐中,中國共産黨始終重視發揮政治協商的作用。中國共産黨領導中國人民取得革命成功的一大法寶,就是通過協商與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人士結成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夕,就召開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1954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後,人民政協作為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機構、作為統一戰線組織繼續發揮重要作用。在新中國成立後60多年中,協商民主這一傳統優勢不斷發揚光大,在推進各項建設和改革發展中作出了突出貢獻。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不斷發展完善。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取得了歷史性成就,我們黨、國家、人民、軍隊的面貌發生了歷史性變化。這樣的成就來之不易,是中共中央堅強領導的結果,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奮鬥的結果,也凝結著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各人民團體以及廣大政協委員的心血和智慧。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協商民主”首次出現在黨的代表大會文件中,為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寫下濃重一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發展協商民主,為協商這一黨的傳統執政優勢注入新的時代內涵。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理論成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九大報告多次提到協商民主,將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視為人民民主的真諦,把協商民主上升為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創新和發展了社會主義民主形式。 

  在當下中國,協商民主的優勢越來越轉化為治理效能,在民主政治建設、政治體制改革、國家治理等各個方面協商民主都發揮著重要作用,成為當代中國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形式之一。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有效避免了舊式政黨制度代表少數人、少數利益集團的弊端,有效避免了舊式政黨制度囿于黨派利益、階級利益、區域和集團利益決策施政導致社會撕裂的弊端,可以廣泛達成決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識,暢通各種利益訴求進入決策程式的渠道,廣泛形成發現和改正失誤、錯誤的機制,形成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各層次管理和治理的機制,凝聚全社會推動改革發展的智慧和力量。中國共産黨貫徹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協商民主成為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 

  近年來,協商民主發揮作用的方式在實踐中不斷創新發展。在國家治理的各個領域,協商民主得到廣泛運用,大幅提升了廣大人民群眾對民主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在農村,村民議事、村民決策聽證等協商民主形式逐步推廣,群眾有序參與的內容不斷豐富、渠道不斷拓展。在城市,基層協商民主實踐蓬勃發展,居民議事、居民聽證會、業主協商等形式的協商民主越來越制度化,不同形式的協商試驗紛紛涌現。協商民主有效提高了人民群眾的民主素質和議事能力,人民群眾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滿意度不斷提高。調查分析發現,在許多基層協商民主實踐中,協商後常常能夠達成全體一致同意的共識,這是選舉民主或其他形式的民主很難做到的。而且,九成以上的協商民主實踐能夠做到讓各方都很滿意,表現出較高的治理效能。可見,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符合當代中國實際。中國共産黨探索出一條行之有效的協商民主道路,形成了符合中國國情的協商民主模式,這是對人類政治文明的重大貢獻。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道路 

  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既強調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也強調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在中國,協商民主能夠持續發展壯大,制度優勢得以轉化為治理效能,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在於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協商民主始終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道路,突出協商民主的人民性,不斷提高協商民主的制度化水準,因而實現了廣泛、真實、管用的目標。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道路,是協商民主優勢能夠轉化為治理效能的道路選擇。中國的協商民主是對中華民族長期形成的天下為公、相容並蓄、求同存異等優秀政治文化的繼承和發展,是對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長期實踐經驗的總結和昇華。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這一重大論斷不僅指明瞭協商民主發展植根于中國大地的事實,還旗幟鮮明地堅持協商民主發展的中國特色;不僅是對我國協商民主發展現狀的判斷,同時也體現了我們黨對我國協商民主發展路徑的頂層設計。應當認識到,在黨的領導下,立足本國國情,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道路,這是協商民主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前提和保障。我們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把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堅持好、發展好、完善好。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因為協商民主與黨的群眾路線相一致,人民性是充分發揮協商民主優勢的必然要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穿著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只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才能做到更好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人民民主的真諦就是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由眾人商量,協商民主是人民民主的一種重要制度形式和生動實踐。事實上,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就是要保證人民當家作主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將協商民主提升到黨的群眾路線的高度,把協商民主定位為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不僅突出了協商民主的人民性,同時也強調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將黨的執政優勢貫穿在協商民主當中。協商民主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在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同時,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堅持全面發展的戰略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強調發展的全面性、系統性和協同性,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一步一個腳印把既定的行動綱領、戰略決策、工作部署變為現實,這為協商民主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提供了新機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發展深深嵌入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過程。這一民主形式既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又發揮各方面的積極作用,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發揮人民群眾的創造性,從而能夠豐富民主實踐、拓展民主渠道、充實民主內涵。正因如此,黨的十八大以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全面展開,形成了良好發展態勢。在當代中國的政治實踐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實踐形式不斷拓展,形成了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等多種協商類型,形成了廣泛多層發展態勢。協商民主全面發展,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匯聚起磅薄力量。 

  明確廣泛、真實、管用的目標取向。判定一個國家的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權利,不僅要看人民在選舉時是否有投票的權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續參與的權利;不僅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選舉的權利,也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在建設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過程中,中國共産黨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正是在這一思想的引領下,我國協商民主能夠在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上充分發揮作用,成為管用的民主,成為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當中的民主。新時代多黨合作舞臺極為廣闊,要用好協商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會商量,做到言之有據、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真誠協商、務實協商,道實情、建良言,通過協商凝聚共識、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推進協商民主制度化。這是協商民主作用得到充分發揮的制度保障。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同志就提出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命題。在改革開放的各個時期,這一原則都得到重申,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基本命題。協商民主制度化強調在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同時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既發揮人民群眾的創造性,又保證協商民主規範運作。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協商民主制度化建設。2015年,中共中央印發《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這是黨的歷史上第一份以協商民主為主題的中央文件,也是構建程式合理、環節完整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系的基礎性、支柱性改革舉措。此後,中辦、國辦又先後印發《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意見》《關於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等配套文件。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強調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要繼續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確保協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規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作者為天津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天津師範大學基地教授)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