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憲法根基——廣大幹部群眾堅決擁護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 題:築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憲法根基——廣大幹部群眾堅決擁護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新華社記者
《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25日公佈,連日來,廣大幹部群眾表示,堅決擁護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大家認為,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法律基石,憲法因時而發展、因勢而完善,將更好適應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需要,進一步引領和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保障黨和國家在全面依法治國新征程上行穩致遠。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
治國無其法則亂,守法而不變則衰。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進入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邁上新征程。吉林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盛美軍説,黨中央對憲法修改的高度重視,讓大家感受到堅定不移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堅定決心。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是我國憲法發展的重要特點。歷史證明,凡是憲法修改和實施得好的時候,法治就能發展進步,黨和國家就能在法治軌道上不斷前進。反之,人民利益和國家事業就會遭受損失。”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察雅縣委書記任厚明説。
福建省莆田市政法委副書記廖仁喜表示,隨著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國家社會的大發展、大變革也體現在法治建設面臨的新問題和新挑戰上。憲法作出適當修改恰逢其時,將有效契合全面依法治國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為繼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打好基礎,築牢新時代治國安邦的“定海神針”。
“黨中央對憲法修改的建議,立足新的歷史方位,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開啟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新征程的重大舉措和鄭重宣示,充分展現了我們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清醒認識、堅定自信和高度自覺。”河北省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理事肖可義激動地説,憲法不斷發展進步,必將保障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不斷奪取新的勝利。
推動法治中國建設提升到新高度
憲法建設和法治建設緊密結合,是推進國家法治化“換擋提速”的根本保障。
貴州省務川縣委副書記劉進表示,黨中央的憲法修改建議,吸收了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法治建設各方面的新經驗、新成果,對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的戰略部署、發展方向、改革決策等都具有非凡的意義。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憲法與時俱進,就是要保證人民根本利益得以實現。
“從‘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到‘健全社會主義法治’,一字之變,蘊意深遠。”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徐漢明説,我國的法治建設是囊括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的動態整體建設,最終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飛躍。
將國家法治建設最新成果寫入憲法,打造新時代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法律指南。
“對地方立法權的完善,是憲法修改建議的一個亮點,更是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標識。”遼寧大學法學院院長楊松表示,黨中央對法治建設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以及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斷完善的整體要求,必將進一步推動我國法治軟硬實力同步提升。
成都市錦江區紀委監委轉隸幹部王涼説,明確國家監察機關的憲法地位,充分體現了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有機統一、相互促進,保證國家的立法、行政、監察、司法等公權力在憲法框架下和法治軌道上有序運作。“黨中央的修憲建議,體現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精神,順應時代發展潮流。”
為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堅實保障
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我國正處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時期,修改憲法是為了更好地實施憲法,讓憲法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堅強保障。”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副教授莫江平説,新時代的各項事業建設需要與時俱進的理論成果作為指導,憲法修改完善,會讓經濟社會等方方面面更有法治保障。
廣東佛山市高明區常務副區長管雪表示,近年來,黨中央以上率下、帶頭尊崇和執行憲法,用具體行動指明瞭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的方向。“基層黨員幹部更要努力落實憲法精神,強化法治思維,堅定不移地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經濟發展品質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依靠人民源自肺腑的信仰。只有全社會都自覺將憲法精神內化於心、外化于行,才能確保黨和國家事業在法治軌道上不斷前進。
浙江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中毅表示,人民法院將發揮普法先鋒作用,利用修改憲法這一契機在廣大幹部群眾中深入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增強廣大幹部群眾的憲法意識,把全面依法治國推向新境界。
廣大幹部群眾表示,黨中央修改憲法的建議順應黨心民心,要推動憲法實施,維護憲法的尊嚴和權威,為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築牢法治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