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時俱進的憲法更有生命力
憲法修改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25日,《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甫一公佈,激蕩人心,舉國關注。廣大網民留言表示,堅定支援黨中央對憲法作出修改的建議。
“九鼎重器,百煉乃成”。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保持憲法穩定,並不等於把憲法供在神龕上。揆諸世界各國,沒有一成不變的憲法,修憲符合憲法的發展規律。列寧説過,“當法律同現實脫節的時候,憲法是虛偽的;當它們是一致的時候,憲法便不是虛偽的”。憲法作為上層建築,一定要適應經濟基礎的變化而變化。
修憲,是對接新時代、開啟新征程的必然要求。眾所週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這是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世界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變化,中國也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變化,我們必須在理論上跟上時代,不斷認識規律”。善於聆聽時代的聲音,敢於聽從時代的召喚,就必須推動修憲,讓憲法更契合時代方位,更加銜接國情,更加深入人心,更加適應時代發展。
修憲,是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內在要求。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著眼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依法治國,就必須貫徹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為國也,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在保持憲法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基礎之上完善憲法,既能推動依法治國邁上新臺階,也有助於憲法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
修憲,是保障公民權利、塑造法治信仰的時代要求。回望憲法修訂史,可發現一條清晰的價值主題,即憲法在方方面面擴展著對公民權利的保障。從“家庭聯産承包為主的責任制”進入憲法,到“依法治國”入憲、“人權”入憲……莫不如此。“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當憲法受到民眾的普遍歡迎,就能凝心聚力,讓民眾在尊崇法律的同時,拿出更飽滿的熱情投入到民族復興的征程中。
值得一提的是,在相關建議中,憲法第一條第二款“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後增寫一句,內容為:“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這在當下,極富現實意義。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無論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還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以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無不需要堅持黨的領導,也無不需要更加注重發揮憲法的重要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日前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如此強調:“堅定維護憲法尊嚴和權威,推動憲法完善和發展,這是我國憲法保持生機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我國憲法實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具有顯著優勢、堅實基礎、強大生命力。與時俱進,我國憲法就更有生命力,就可確保黨和國家事業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蘇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