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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按一個月工資計稅 年終獎到手該繳多少稅?

2018-02-12 10:51: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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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獨按一個月工資計稅

  年終獎到手,該繳多少稅?(理財參謀)

  臨近春節,不少員工拿到了期待已久的年終獎,這樣一筆頗豐的收入會扣多少稅,成了熱議話題。有人發現,同樣的收入,年終獎和平時工資收入的扣稅額度並不相同;還有人發現,自己稅前年終獎比別人高,但拿到手的錢卻比別人少,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同樣的收入,年終獎扣稅比月工資少

  相對來説,年終獎的個稅計算要比平時的工資複雜一些,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對一般職工來説,年終獎的計稅辦法是:先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通俗一點説,也就是把年終獎總額除以12,然後對照個人所得稅的七檔稅率表,看屬於哪一檔就使用哪個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即可。在不考慮費用扣除額的情況下,其公式為: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這樣的計算方式,相當於降低了年終獎這種大額收入的適用稅率,同樣的收入,年終獎的扣稅自然要比月工資少。舉例來説,在減去相應的費用扣除額後,小張月工資收入24000元,而小李年終獎收入24000元,那麼,小張需要繳稅4995元,小李只需納稅2295元。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也就是説,年終獎這種優惠的計稅方式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也有起徵點,但要看當月工資

  由於個人收入狀況千差萬別,實際計算年終獎時,並不像上邊的公式那麼簡單,一個重要因素是起徵點,也就是個稅扣除額。根據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我國工資、薪金所得每月減除費用為3500元,那麼,年終獎是否也有起徵點呢?

  當然有,但這個起徵點要根據職工當月工資收入情況來定,簡單地説,就是年終獎與當月工資共用一個起徵點,工資收入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時,年終獎不再進行扣除;工資收入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則差額部分就是年終獎的扣除額。

  舉例來説,小王今年1月工資收入3400元(扣除社保等費用),當月又一次獲得年終獎金24100元,則其年終獎的應納稅額為:(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

  也就是説,小王因當月工資不足3500元,其差額部分100元就可以作為年終獎的起徵點。

  臨界點很關鍵,多發1元多繳稅千元

  由於個稅是按照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的,按照上面的年終獎計算方式,如果年終獎達到某個點,確實會存在多發1元而多繳稅千元的狀況,比如,在不考慮費用扣除額度的情況下,小張的年終獎為18000元,小李的年終獎為18001元。那麼小張年終獎適用稅率為3%,納稅額為540元,小李年終獎適用稅率為10%,納稅額為1695.1元。最終,小李比小張多繳稅1155.1元,實際年終獎收入低於小張。

  類似的臨界點還有54001元、108001元、420001元、660001元、960001元。記者 吳秋余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