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0多年來職稱領域重大改革:代表作可替代論文
北京市啟動職稱評審改革 《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昨發佈
評職稱 代表作可替代論文
北京市8日發佈《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打破職稱評價“一把尺子量到底”、職稱論文“一刀切”等條條框框,對不同人才制定不同標準,全面推行代表作制度,支援人才自選代表性成果代替論文。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此次改革是自1986年職稱改革以來,本市再次啟動的職稱領域重大改革,涉及全市300多萬專業技術人員。
為避免職稱評審時“一把尺子量到底”,本次職稱制度改革將職稱評價標準歸結為品德、能力和業績三個方面,科學分類評價專業技術人才能力素質。對不同領域、不同行業、不同層次的專業技術人才,制定不同的評價標準和業績權重,實現“幹什麼、評什麼”。
《意見》中詳細描述了對不同領域的人才重點評價包含哪些方面。如對從事技術開發和應用推廣的人才,重點評價技術創新和整合能力、解決技術應用問題的能力、取得的自主智慧財産權和核心技術突破、成果轉化和對産業發展的實際貢獻;對老師等教育教學人才,按照教學為主、科研為主和社會服務為主進行分類評價。對教學為主的,重點評價教育教學水準、教學方法創新和人才培養實績;對科研為主的,重點評價學術能力、成果創新品質和貢獻、學科建設效果;對社會服務為主的,重點評價成果轉化推廣、決策服務、科學普及等。
《意見》明確,將徹底解決過去職稱論文“一刀切”的問題,將職稱評審“唯論文”改為“功能表式”,讓人才做“多選題”。在職稱評審中,將全面推行職稱評審代表作制度,人才可自選最能體現能力水準的代表性成果,作為評審考核的主要內容,強化品質。
除論文、論著外,基礎研究、技術開發和應用推廣人才的代表作還可包括專利、項目報告、研究報告、技術報告、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業績報告、工作總結等。哲學社會科學人才的代表作還可包括理論文章、決策諮詢研究報告等。教育教學、衛生技術人才的代表作還可包括精品課程、教學課例、疑難病案等。文化藝術人才的代表作還可包括文學作品、影視作品、戲劇作品、工藝作品等。
此次改革還打破了國籍、戶籍、地域、身份、人事關係等制約,除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非公經濟單位人才外,新開通了優秀外籍人才、港澳臺人才、自由職業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職稱申報渠道,為各類專業技術人才暢通了晉陞通道,解決了過去職稱晉陞“玻璃門”的問題,全面激發人才發展活力,使各類人才職業發展“條條大路通羅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