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國家高等法院駁回前總統盧拉人身保護令申請
新華社巴西利亞1月30日電(記者張啟暢)巴西國家高等法院30日駁回前總統盧拉辯護團隊提出的人身保護令申請。
巴西國家高等法院法官溫貝托 馬丁斯當天表示,聯邦最高法院已于2016年作出決定,即二審被判有罪犯人可以開始服刑,即便其仍有上訴可能。人身保護令僅在保障個人不受非法拘禁情況下才能使用。
盧拉辯護團隊當天早些時候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並表示盧拉在二審被判有罪且獲刑情況下,只有在各級法院,包括國家高等法院和聯邦最高法院,駁回所有上訴後,才能入獄服刑。
辯護團隊還警告説,考慮到今年將舉行總統選舉,盧拉入獄勢必引發支援者和反對者更大分裂。
巴西司法機關在2014年啟動的大規模反腐調查中認定,包括盧拉在內的多名政壇重要人物與國企巴西石油公司貪腐案有關。去年7月12日,盧拉被判貪腐和洗錢罪名成立,獲9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本月24日,巴西聯邦地區法院二審維持一審判定的罪名,並將刑期增加至12年零1個月。
儘管二審認定盧拉有罪,但盧拉辯護團隊要求繼續上訴,因此二審判決暫時無法生效,盧拉現在仍保持自由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