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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三農”思想在福建的探索與實踐

2018-01-19 08:58: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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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近平同志1985年到福建工作,先後在特區廈門、山區寧德、省會福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了17年半。在閩工作期間,他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致力謀劃改革發展,提出了一系列符合科學發展規律,具有戰略性、前瞻性的工作思路和重大舉措,為福建發展打下了堅實基礎,也為福建留下了寶貴的思想和精神財富。在“三農”領域,他提出“滴水穿石”“弱鳥先飛”的扶貧開發精神,在全國率先組織實施扶貧搬遷“造福工程”;組織推動山海協作、閩寧對口幫扶,促進沿海與山區、東部與西部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在全國率先謀劃生態省建設,倡導經濟社會在資源的永續利用中良性發展。他到中央工作後,始終關心支援福建,2014年11月在福建調研時指出,要圍繞建設特色現代農業,努力在提高糧食生産能力上挖掘新潛力,在優化農業結構上開闢新途徑,在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上尋求新突破,在促進農民增收上獲得新成效,在建設新農村上邁出新步伐,為福建“三農”發展描繪新的藍圖、提出新的要求。深入學習習近平同志在福建對“三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論述、思想,對我們當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黨中央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一、關於“三農”工作的戰略思想。習近平同志在不同時間、不同場合反覆強調“三農”工作的戰略地位,高度重視農業的基礎作用,他指出“農業興、百業興;農業衰、百業衰;農業萎縮、全局動搖”(1996年8月20日在全省農辦(農委)主任會議上的講話),“經濟越發展就越要穩定農業、加強農業”(1998年2月10日在全省農村工作會議上的總結講話)。他十分重視城鄉協調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提出“在發展現代農業過程中必須重視農村城鎮化的同步推進,尤其要重視探索多渠道就業門路,合理引導農村勞動力轉移,把發展現代農業與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有機地結合起來的途徑”(1998年《加快福建現代農業發展步伐》),“在著力抓好‘五通’‘五改’和綠化的基礎上,要注意通過多種形式培育農民講衛生、學科學、樹新風的文明習慣”(1997年11月27日在全省農村小康建設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將農業發展、農村繁榮、農民增收通盤謀劃、同步推進,強調“如果在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農民不能增收入、集體不能增實力,這种經濟增長就是無效益的和虛假的”(1998年8月18日在全省農村“雙增”工作會議上的講話)。這些年,福建始終堅持強農惠農富農政策不減弱、推進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鬆勁,“三農”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茶葉、食用菌、水産品等特色産業産值居全國前列,“清新福建綠色農業”成為福建亮麗的“名片”,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縮小,2016年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14999元。

  二、關於特色現代農業建設。針對福建人多地少、農業多樣性資源豐富的特點,習近平同志提出福建要發展特色農業、大農業,搞好農業多種功能開發。他指出“大農業是朝著多功能、開放式、綜合性方向發展的立體農業。它區別於傳統的、主要集中在耕地經營的、單一的、平面的小農業。”(1992年《擺脫貧困》),“要根據市場需要,緊緊依靠科技,調整種養業結構,大力發展名特優新産品和綠色食品,提高農業的綜合效益”(2001年2月7日福建省九屆人大四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他指出,“我們發展現代農業,不能沿用西方國家的發展模式”。“要積極探索一條適合國情、省情、縣情,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農民素質,花錢省、多辦事和集中力量辦大事的現代農業發展路子”(1998年《加快福建現代農業發展步伐》),同時強調要發揮各類市場主體的作用,“發展現代農業僅靠國有經濟、集體經濟是發展不起來的,只有充分調動和發揮國有、集體、個體、私營、外資等不同所有制市場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才能形成推動現代農業發展的強大合力”(1998年《加快福建現代農業發展步伐》),要“兩手抓”,“必須懂得市場,特別是要懂得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農産品市場。各級政府和農村基層組織不能只抓生産、不抓市場”(1998年2月10日在全省農村工作會議上的總結講話)。他始終關注並高度重視農産品品質安全,2001年2月在新華社刊發省外餐桌污染的報道上批示,“餐桌污染是一個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活安全,關係我省農産品能否擴大國內外市場和不斷增加農民收入的大問題,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隨即在全國率先打響治理餐桌污染的第一槍,在全省開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並在2002年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欄目《整頓市場經濟秩序,我們在行動》節目上,對福建和全國觀眾承諾,“用三年時間在全省23座城市基本消除主要食品的‘餐桌污染’、五年在全省範圍基本實現治理‘餐桌污染’的目標。”這些都為福建建設特色現代農業指明瞭方向。這些年,福建大力發展高産、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特色現代農業,推進品牌農業、生態農業、智慧農業發展,打造7個全産業鏈總産值超千億元的優勢特色産業,目前十大特色農産品産值佔農林牧漁業總産值的87%以上,十多年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形勢不斷趨好,沒有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關於扶貧開發。上世紀八十年代,習近平同志在寧德工作期間,就對農村扶貧開發工作提出許多新觀點、新理念。他強調“扶貧先扶志”,人窮不能志短,更要振奮精神往前奔,“鍥而不捨”“久久為功”,要有“滴水穿石”的精神;扶貧要找準路子,“要使弱鳥先飛,飛得快,飛得高,必須探討一條因地制宜發展經濟的路子”(1992年《擺脫貧困》)。1996年4月,習近平同志到福建省委工作,在半年時間內先後用50多天時間到9個地(市)42個不同類型的縣(市、區)60多個鄉鎮調研,他在調研報告中指出,“扶貧攻堅與奔小康,是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兩個並行不悖、互相促進的任務”“要從制度上研究一套辦法”,“要制定必要的經濟政策措施,支援貧困縣、貧困鄉(包括已摘帽)的經濟開發,以增強貧困縣鄉的自我發展能力”。他高度重視扶貧措施的落實和成效,他強調“貧困縣、貧困鄉要把扶貧攻堅的目標任務落實到貧困村、貧困戶”,“逐村逐戶制定脫貧計劃,一個村一個村、一個戶一個戶地落實下去,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集中用到貧困村貧困戶的脫貧致富上,真正做到‘真扶貧、扶真貧’”(1996年11月14日在全省農村扶貧開發暨小康建設工作會議上的總結講話),“脫貧致富奔小康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韆鞦的偉業,只有腳踏實地、真抓實幹,才能取得經得起歷史與實踐檢驗的成就”(1998年5月5日在全省農村脫貧致富奔小康工作總結表彰大會上的講話)。他在福建工作期間,親自探索實踐扶貧開發的路子和途徑,解決了“茅草房”和“連家船”問題,組織實施“造福工程”,創新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扶貧開發辦法,福建成為他“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扶貧思想的發源地。福建省連續23年把“造福工程”列入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到2017年累計搬遷7000多個自然村,支援建設了3400多個集中安置點。2010年以來,全省扶貧開發對象從140萬人減少到目前的4000人,到2020年現行國定、省定扶貧標準貧困人口將如期脫貧,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2201個貧困村將如期摘帽。

  四、關於水土流失治理與生態建設。習近平同志十分關注生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問題,他曾5次到長汀調研,要求長汀“治理水土流失,建設生態農業”(1998年元旦為長汀水土流失治理題詞),“鍥而不捨地抓下去,認真總結經驗,對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起到典型示範作用”(2001年10月13日在長汀縣調研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時的講話)。世紀之交,他提出“生態省”建設戰略構想,2001年成立了福建省生態建設領導小組,他親自擔任組長。他強調“建設生態省,大力改善生態環境,是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舉措,是一項造福當代、惠及後世的宏大工程”(2002年1月23日福建省九屆人大五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通過以建設生態省為載體,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維護生態良性迴圈,保障生態安全,努力開創‘生産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把美好家園奉獻給人民群眾,把青山綠水留給子孫後代”(2002年8月25日在《福建生態省建設總體規劃綱要》論證會上的講話)。習近平同志的這些論述和實踐,科學回答了生態環境為什麼要保護以及怎麼保護等重大戰略問題,包含著尊重自然、謀求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價值觀和發展理念,為我們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指明瞭方向。多年來,福建按照習近平同志繪就的生態省建設藍圖和“要把福建的生態環境保護好,讓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城市美好的環境”(2010年9月習近平同志來閩考察時指出)的要求,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加大造林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開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減量化等行動,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全面實施河長制,使福建成為中央批准的首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全省森林覆蓋率達65.95%,居全國首位,水、大氣、生態環境品質保持全優。

  五、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習近平同志就提出,“整治村容村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的綜合標誌,也是徹底改變農村落後面貌的重要途徑,也是農村小康建設成果的直接體現”(1997年11月27日在全省農村小康建設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強調農村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要重視規劃和建設,處理好四項關係:高起點規劃與分階段實施的關係,建新、改舊和整治的關係,硬體建設和軟體建設的關係,政府引導和發動群眾的關係(1997年11月27日在全省農村小康建設工作會議上的講話)。針對農村建設中集體經濟薄弱的問題,他要求:要大力組織推廣群眾創造的清産核資辦實體、依靠積累辦實體、圍繞服務辦實體、立足資源辦實體、股份合作辦實體等行之有效的辦法,壯大集體經濟(1996年《全省農村小康建設調研報告》)。習近平同志的這些論述和實踐,是對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農村建設價值的正確認識,是對城鄉一體化發展、走符合我國實際的新農村建設路子等重大戰略問題的先行探索。多年來,福建大力推進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陸續組織實施“年萬里”農村路網工程、農村水利“六千”工程、“農村家園清潔行動”等一系列惠民工程和項目,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目前,全省實現村村通硬化公路、有安全飲水,3G信號和20M寬頻全覆蓋,87%的鄉鎮建成生活垃圾轉運系統,65%的行政村採取生活垃圾“村收集、鎮轉机、縣處理”的城鄉一體化處理方式,農村生産生活條件不斷改善。

  六、關於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習近平同志指出,“縮小沿海和山區發展差距,促進沿海和山區協調發展,是全面實現小康的必然要求”(1998年5月5日在全省農村脫貧致富奔小康工作總結表彰大會上的講話),針對福建山區沿海發展不平衡問題,提出“推進山海協作,在發展中努力縮小山區和沿海地區之間差距”(1998年10月29日在中共福建省委六屆九次全會上的講話),實現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提高全省的綜合實力。習近平同志親力親為推動山海協作,成立全省山海協作聯席會議制度並擔任召集人,建立全省山海協作對口幫扶制度,並強調“沿海和山區都要樹立全省‘一盤棋’的思想”(1999年4月7日在全省山海協作第一次聯席會議上的講話)。他還要求“山區和沿海地區都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找準經濟發展的著力點和突破點,依靠自身的力量,搶抓發展機遇,加速發展自己”,“形成互幫互補、互促共進的經濟發展新格局”(1998年5月5日在全省農村脫貧致富奔小康工作總結表彰大會上的講話)。他高度重視東西部合作,1997年4月在寧夏固原考察時指出,“閩寧對口扶貧協作是一項政治任務,我們要堅決完成”,提出建設閩寧村的設想,建議搞一個試點,打造成具有樣板意義的閩寧協作示範村,“鼓勵我省企業到寧夏等中西部地區投資興業,達到‘東西合作,優勢互補,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目的”(1998年2月10日在全省農村工作會議上的總結講話)。習近平同志的這些論述,體現了站位全局的“一盤棋”發展思想,對促進地區經濟合理佈局和協調發展、實現共同富裕具有很強指導意義。多年來,福建持續推進山海協作,每年實施一批山海協作重點項目,累計建成山海協作共建産業園區27個,有力地推動沿海地區産業向山區梯度轉移,山區勞動力向沿海合理配置,實現了山區與沿海協調發展。閩寧協作開展20多年來,兩省區黨委政府按照“聯席推進、結對幫扶、産業帶動、互學互助、社會參與”的閩寧對口扶貧協作機制,統籌推進各項工作,構建了以解決貧困人員溫飽為重點、以産業協作為基礎、互惠互利、聯動發展的工作格局,實現了從“輸血”到“造血”,從單向的扶貧解困,到經濟合作、産業對接、互利共贏的重大轉變,形成的政府、企業、社會共同參與的“閩寧模式”,成為全國東西扶貧協作典範。

  七、關於深化農村改革。習近平同志指出,“革命是解放生産力,改革也是解放生産力”(1996年8月20日在全省農辦(農委)主任會議上的講話),並強調“在現代農業發展中,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中央關於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長期穩定的政策”(1998年《加快福建現代農業發展步伐》),針對農業和農村發展中的體制機制問題,他提出“要推行股份合作制,深化農村産權制度改革,促進農村分散的生産要素優化組合,培育和構造各類市場主體”(1996年8月20日在全省農辦(農委)主任會議上的講話),指出“建立國家、集體和農民及其合作組織相結合的服務體系,是深化農村改革的一個重點”(1999年1月22日在全省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他深入開展調研,總結提升南平選派幹部駐村的經驗,強調“開創農業和農村發展新局面,必須在繼承的基礎上創新農村工作機制”,“從農村工作的領導方式、目標任務、運作方式、制度管理等多方面加強建設”(2002年《福建省南平市向農村選派幹部的調查與思考》)。他高度重視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率先推動開展試點,2002年6月在龍岩武平縣調研農業農村工作時強調,“林改的方向是對的,關鍵是要腳踏實地向前推進,讓老百姓真正受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那樣從山下轉向山上”。他十分關注供銷合作社發展,要求“把供銷社體制改革放在深化農村改革的全局位置上統籌考慮,把它真正辦成農民集體所有制的合作商業,以發揮其在農村商品流通中的特有作用”(1996年《全省農村小康建設調研報告》)。習近平同志的這些論述,為福建深化農村改革指明瞭方向。多年來,福建堅持把深化農村改革創新作為推進農業農村發展的重要抓手,按照統籌城鄉發展和“四化同步”的要求,著力推進農村各項改革。發端于武平縣的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經驗,為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作出重要貢獻,武平縣被譽為全國“林改第一縣”。黨的十八大以來,福建農村金融體系、精準扶貧機制、農村産權制度等重點領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國家級農村改革試驗區成效顯著,一批改革試驗成果為中央決策提供了重要依據。

  八、關於全面加強農村黨的建設。習近平同志高度重視農村黨的建設,指出“農村基層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也是保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的組織保證”(1999年1月22日在全省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要“把加強村級組織建設作為農村小康建設的一項根本性措施來抓”(1996年《全省農村小康建設調研報告》),增強黨的基層組織的戰鬥力和發展能力,“在指導思想上、組織保證上使黨組織在農村的社會主義建設中真正能站到前臺,真正能居於‘第一線’,切實發揮黨組織的核心作用”(1992年《擺脫貧困》)。他大力推動調整不適宜、不協調、不健全“三不”班子,實施黨的“堡壘工程”。習近平同志的這些論述和實踐,回答了加強農村黨建的必要性和重大戰略意義,是對農村黨的建設、基層組織管理的加強、創新和提升,是福建加強農村黨建、提升鄉村治理水準的寶貴財富。多年來,福建不斷加強農村黨的建設,持續推行“168”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機制、“六要”群眾工作法和鄉村幹部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制度,選派五批1.8萬名機關黨員幹部到“雙薄弱”村擔任黨組織第一書記,全面落實保障村級組織運轉經費,為做好“三農”工作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的“三農”思想來自實踐、根植于基層,科學回答了“三農”發展的許多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是做好新時代農村工作的根本遵循。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三農”思想,用習近平總書記“三農”思想武裝頭腦,指導鄉村振興實踐,為建設“機制活、産業優、百姓富、生態美”的新福建作出新貢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福建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