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隱私條款就不能用APP? 全國人大常委會回應
不接受隱私條款就不能用APP?全國人大常委會回應
24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網路安全法、加強網路資訊保護決定實施情況的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勝俊代表執法檢查組向大會作報告。
網路安全法是今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一部新制定的法律實施不滿3個月即啟動執法檢查,這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中尚屬首次。
6成受訪者遇到過強制收集個人資訊“霸王條款”
王勝俊指出,用戶個人資訊保護的多項制度落實得不理想,根據執法檢查中開展的“萬人調查報告”,有52.1%的受訪者認為,法律關於“網路服務提供者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中收集、使用公民個人電子資訊,必須明示收集、使用資訊的目的、方式和範圍”的規定執行得不好或者一般;有49.6%受訪者曾遇到過度收集用戶資訊現象;有61.2%的人遇到過有關企業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強制收集、使用用戶資訊,如果不接受就不能使用該産品或接受服務的“霸王條款”;不少人反映,在發現本人資訊被洩露或者被濫用後,舉報難、投訴難、立案難現象比較普遍。
報告還指出,因用戶資訊洩露引發的“精準詐騙”案件增多,給人民群眾財産安全造成嚴重危害。
人大常委會檢查組建議:避免實名登記事項過濫
根據檢查情況,王勝俊指出,檢查組建議要加快個人資訊保護法立法進程。通過專門立法,明確網路運營者收集用戶資訊的原則、程式,明確其對收集到的資訊的保密和保護義務,不當使用、保護不力應當承擔的責任,以及監督檢查和評估措施。
同時,要認真研究用戶實名制的範圍和方式,堅決避免資訊採集主體過多、實名登記事項過濫問題。實施實名登記制度,應當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要改進實名資訊採集方式,減少實名資訊採集的內容。
人民日報客戶端-邱耀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