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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連出四個大招 確保2億多農民工領到工資過年

2017-12-15 08:3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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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北京12月15日電(記者 李金磊)拖欠農民工工資列入“黑名單”、對省級政府實施年度考核、曝光拖欠勞動報酬典型案例、開展春節前治欠保支攻堅戰……為了讓2億多農民工拿到工資高高興興回鄉過年,國家最近連出4個大招,既有治標之舉,又有治本之措,多管齊下,重拳整治欠薪問題。 

  招數一:開展春節前治欠保支攻堅戰

  臨近年底,一場治理欠薪、保障支付的攻堅戰悄然打響。

  11月,人社部會同發改委等12部門下發通知,決定從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節前,在全國繼續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

  進入12月,人社部等12部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切實做好2018年春節前治欠保支工作;12月13日,人社部會同國家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召開2018年春節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視頻會。

  人社部部長尹蔚民指出,隨著元旦、春節兩節臨近,工程建設領域又將迎來工程款、工資款的結算高峰,欠薪問題可能多發頻發,治欠保支工作已進入攻堅階段。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採取堅決有力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努力實現春節前欠薪案件、涉及人數和金額明顯下降,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或極端事件,讓農民工拿到工資高高興興回鄉過年。 

  招數二:拖欠農民工工資將列入“黑名單”

  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必須提高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

  人社部近期印發《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全國統一的列入黑名單的標準和情形,包括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列入“黑名單”的單位會面臨哪些懲戒?按照辦法,拖欠工資“黑名單”資訊納入當地和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由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在政府資金支援、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産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人社部勞動監察局局長王程表示,“黑名單”管理制度的建立運作,有利於通過多部門聯合懲戒和社會信用體系評價,使得用人單位“一處違法、處處受限”,震懾和警示用人單位規範用工行為,讓其形成“不敢違法、不願違法”的自覺守法意識。 

  招數三:今年起對省級政府進行年度考核

  要有效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必須讓各地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而對其進行年度考核是一大“殺手锏”。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決定自2017年至2020年,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實施年度考核。

  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考核結果作為對各省級政府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的參考。

  其中,對考核等級為C級的,由部際聯席會議對該省級政府有關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約談省級政府應當制定整改措施,並在被約談後2周內提交書面報告,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督促落實。 

  招數四:曝光十起拖欠勞動報酬案件

  曝光典型案例,可以對有拖欠勞動報酬傾向的用人單位進行警示和震懾。

  12月初,人社部公佈10起拖欠勞動報酬案件。在這10起案件中,用人單位名稱、單位地址、法人代表或負責人姓名等資訊均被公佈。

  其中,有多達7起案件因為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根據刑法規定,以轉移財産、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完)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