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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指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2013年11月15日 20:21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華網北京11月15日電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今日發佈,《決定》指出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健全網路化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運作機制。加快公立醫院改革,落實政府責任,建立科學的醫療績效評價機制和適應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建立社區醫生和居民契約服務關係。充分利用資訊化手段,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加強區域公共衛生服務資源整合。取消以藥補醫,理順醫藥價格,建立科學補償機制。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政策和機制。

    鼓勵社會辦醫,優先支援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社會資金可直接投向資源稀缺及滿足多元需求服務領域,多種形式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重組。允許醫師多點執業,允許民辦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範圍。

    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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