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15日電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今日發佈,《決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機制,使各方面優秀幹部充分涌現。發揮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強化黨委(黨組)、分管領導和組織部門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的權重和幹部考察識別的責任,改革和完善幹部考核評價制度,改進競爭性選拔幹部辦法,改進優秀年輕幹部培養選拔機制,區分實施選任制和委任制幹部選拔方式,堅決糾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現象,用好各年齡段幹部,真正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幹部選拔出來。
打破幹部部門化,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加強幹部跨條塊跨領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觀念,推進幹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完善和落實領導幹部問責制,完善從嚴管理幹部隊伍制度體系。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加快建立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和聘任人員管理制度。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建立集聚人才體制機制,擇天下英才而用之。打破體制壁壘,掃除身份障礙,讓人人都有成長成才、脫穎而出的通道,讓各類人才都有施展才華的廣闊天地。完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的制度體系。健全人才向基層流動、向艱苦地區和崗位流動、在一線創業的激勵機制。加快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增強人才政策開放度,廣泛吸引境外優秀人才回國或來華創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