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體制改革
全會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作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三中全會公報首次系統提出“司法體制改革”
解讀
三中全會公報首次系統提出“司法體制改革”
建設法治中國
是現代國家必然選擇
“建設法治中國,必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本屆三中全會公報對司法改革作出概括性表述。北京青年報記者檢索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公報文件,發現這是首次在三中全會公報中出現“司法體制改革”字眼。
但在其他官方文件中,這並不是第一次。據了解,“司法改革”最早出現于黨的十五大報告,表述從十五大的“推進司法改革”,十六大的“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到十七大的“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再到十八大提出“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宋英輝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就表示:“根據十八大對司法體制改革的要求,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對司法體制改革作出方向性的部署,但不會表述得非常細緻。”
此次公報提出“建設法治中國”被不少專家認為是亮點。
早在去年11月,中共十八大報告就曾將法治提升到“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的高度,並提出要“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朝現代化發展的核心要素,無非是以人為本、堅持法治、堅持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體制的指引,不可能不搞法治,這是現代國家必然的選擇。”
最高法負責人
20天至少5次提及獨立審判
公報提出“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讓人對司法獨立充滿期待。
十八大報告就曾提出:“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切實踐行司法為民大力加強公正司法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將堅持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單列成章。根據媒體統計,在10月中下旬以來不到20天的時間裏,最高法相關領導至少已有5次提及“獨立審判”。媒體分析稱,審判獨立或將成為司法獨立的突破口。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王敏遠告訴北青報記者,根據他的研究,在官方文件中,從來都沒有出現過“司法獨立”這一説法。他表示,現有的司法體制仍然是在黨的領導下,所謂的獨立刑事審判權、檢察權更多的是指按照相關的訴訟法和檢察院組織法的規定,不受其他團體的干預。
對此,民生證券研究院副院長管清友解讀認為,三中全會的這一規定或許意味著司法系統會向垂直管理方向改革。
黨的重要決議性文件
首提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公報還明確提出了“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時表示,“人權已經寫進我們的憲法,我們要尊重每個公民的人權,防止侵犯人權的事情發生,這也需要我們從法律上、司法上加以保證”。
今年9月11日至9月12日,中美司法與人權研討會在美國紐約召開,中國代表在會上強調,加強人權保障是中國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標,將努力把司法領域的人權保障落到實處。
在上述最高法發佈的《意見》中,已經提出“切實保障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明確要求切實保證當事人依法自由表達訴求、尊重當事人的程式選擇權、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或質疑,應及時給予回應並説明理由等。
王敏遠表示,早在2004年修改憲法時,保障人權就已經被寫進憲法,但在黨的重要決議性文件中,提出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這是首次。他認為,這是從黨的執政角度,對人權司法保障提出強調。
堅持制度管權管事管人 讓人民監督權力
反腐
全會提出,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要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
中紀委全會可能釋放具體反腐措施
解讀
中紀委全會可能釋放具體反腐措施
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成立後,在反腐領域頻頻發力,至今已有十多位省部級高官落馬。此前,有多個官方和半官方智囊機構預測,旨在“全面改革”的三中全會將在反腐領域有所動作。
昨天公佈的三中全會公報用162字描繪未來的反腐“藍圖”。北大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更細化的反腐措施有可能在明年年初的中紀委全會上釋放。
將監督途徑制度化、法制化
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教授張希賢告訴北青報記者,反腐內容是三中全會公報的一個亮點,這也是政治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公報提出,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張希賢説,“讓人民監督權力”是反腐中一項重要的原則,監督有多種形式,包括人大監督、群眾來信來訪監督、網路監督等等。
對於未來的改革方向,張希賢認為監督應該制度化和法制化,國家應該保證公民享有監督權力的多種實踐途徑。
反腐懲防體系有望強化“從嚴治黨”
本次全會提出要“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今年8月,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但這份規劃至今未公佈。
北大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説,今後懲防腐敗體系工作規劃有望強化“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原則,此外,巡視和派駐制度也會進一步細化。
事實上,中央已經開始部署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8月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落實工作規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擔負起全面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
反“四風”不是“一陣風”
從今年6月開始,全國上下開始反“四風”。為落實反“四風”,中紀委近期連續發文,狠剎節日期間公款送禮歪風。
三中全會公報提出,要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李成言説,有人顧慮群眾路線是不是一場運動一陣風,公報提出“改進作風常態化”意味著作風建設將持續下去。(關慶豐 鄒春霞)
[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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