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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常務會: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 研究促進光伏産業健康發展

2013年06月15日 09:13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 研究促進光伏産業健康發展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研究促進光伏産業健康發展。

  會議認為,大氣污染防治既是重大民生問題,也是經濟升級的重要抓手。我國日益突出的區域性複合型大氣污染問題是長期積累形成的。治理好大氣污染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付出長期艱苦不懈的努力。當前必須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多管齊下、科學施策,把調整優化結構、強化創新驅動和保護環境生態結合起來,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務,確保防治工作早見成效,促進改善民生,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會議確定了防治工作十條措施。一是減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鍋爐,加快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整治城市揚塵。提升燃油品質,限期淘汰黃標車。二是嚴控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增産能,提前一年完成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十二五”落後産能淘汰任務。三是大力推行清潔生産,重點行業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四是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加大天然氣、煤制甲烷等清潔能源供應。五是強化節能環保指標約束,對未通過能評、環評的項目,不得批准開工建設,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貸款支援,不得供電供水。六是推行激勵與約束並舉的節能減排新機制,加大排污費徵收力度。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的信貸支援。加強國際合作,大力培育環保、新能源産業。七是用法律、標準“倒逼”産業轉型升級。制定、修訂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建議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強制公開重污染行業企業環境資訊。公佈重點城市空氣品質排名。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八是建立環渤海包括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加強人口密集地區和重點大城市PM2.5治理,構建對各省(區、市)的大氣環境整治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九是將重污染天氣納入地方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根據污染等級及時採取重污染企業限産限排、機動車限行等措施。十是樹立全社會“同呼吸、共奮鬥”的行為準則,地方政府對當地空氣品質負總責,落實企業治污主體責任,國務院有關部門協調聯動,倡導節約、綠色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動員全民參與環境保護和監督。

  會議指出,要圍繞穩增長、調結構,陸續出臺擴內需的舉措,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光伏産業是新能源産業的重要發展方向,我國光伏産業已具有相當國際競爭力,但受全球光伏市場低迷、國內市場應用不足等影響,目前出現生産經營困難,必須支援光伏産業走出困境並健康發展。要在努力鞏固國際市場的同時,用改革的辦法,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著力激發國內市場有效需求,推動産業創新升級。一是加強規劃和産業政策引導,促進合理佈局,重點拓展分佈式光伏發電應用。二是電網企業要保障配套電網與光伏發電項目同步建設投産,優先安排光伏發電計劃,全額收購所發電量。三是完善光伏發電電價支援政策,制定光伏電站分區域上網標桿電價,擴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規模,保障對分佈式光伏發電按電量補貼的資金及時發放到位。四是鼓勵金融機構採取措施緩解光伏製造企業融資困難。五是支援關鍵材料及設備的技術研發和産業化,加強光伏産業標準和規範建設。六是鼓勵企業兼併重組、做優做強,抑制産能盲目擴張。(注:PM2.5為PM右下角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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