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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大批土地疑未批先佔 呼市國土局表示無能為力

2013年05月20日 15:29 來源:中國廣播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10平方公里,15000畝,這個面積,大約相當於3公里見方,相當於1400個標準足球場。然而,這麼大的土地,卻被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政府以每平米每年9毛錢的價格,從農民手裏買了,作為旗政府規劃的煤炭物流交易中心。

  近日,記者前往當地了解情況。調查中卻發現,每畝每年600元的徵地款,發放隨意性較大。更重要的是,這至少10平方公里的土地,沒有審批手續,存在未批先佔的違法嫌疑。

  三三兩兩的運煤車,拖著黑色的尾巴,從沙爾營煤炭物流交易中心的馬路上急速駛過。路邊打著卷兒的柳葉上,鋪著一層煤塵。

  土左旗官方網站顯示,物流中心規劃用地10平方公里,相當於在呼和浩特和北京之間,修一條20米寬的馬路。以35邁的速度走半個小時,大概繞了物流中心半圈。

  貯煤、選煤、洗煤,物流中心算是煤炭外運的轉机站。除了煤廠,園區還有大量的土地撂荒著。地裏還能找到殘留的地膜,附近的村民説,這裡原來並不是荒地。

  記者:我看那一塊有一大片地也沒用,就擱那兒荒著,原來那是荒地嗎?

  附近的村民雲女士:不是!那就是村委會的人,從老百姓手裏,把地買到手的。

  耳林岱村的雲女士説,2010年,承包地裏的莊稼被強行推倒。

  村民雲女士:他們説要佔這個地。最後我們也沒有同意,當時也沒有徵求過我們的意見。什麼都不知道。就是有一天我們回來了,發現自家的地已經被推了,我們種的玉米已經被推走了。

  從2009年秋天,佔大丹壩村的土地開始,煤炭物流園區先後佔了周圍六個村子的土地。

  村民們説,這次佔地,佔得有點糊塗。首先,村民們至今都搞不清楚,自家的土地是被租用還是徵收。

  耳林岱村村民胡女士:我們這個地是租的還是徵的,因為就像房子一樣,租房子和買房子肯定是兩個價格,我説我們這個地到底是租的還是徵的,他也不跟你説租的徵的,大家的協議上也體現不出是租還是徵。

  各級政府部門相互往來的公文裏,頻繁用到的詞是“徵地”、“徵收”;耳林岱村公示的賬目表中,用的是“租用”。村民手裏的協議,甲方是土左旗政府,提到的“補償款”分兩期支付,第一期20年,每畝地每年一萬二,第二期從2029年算起,卻沒有終止時間。村民們問記者,有無限期的租用嗎?

  這次佔地的第二筆糊塗賬是,物流中心究竟佔了多少畝地?

  村裏、鄉里給出的丈量數據,幾經變化。村裏原始的分地賬本、佔地賬本、佔地補償款發放賬本,也是各有各的寫法。

  大丹壩村民趙先生:這個表格都是沙爾營服務中心給的,第一次他們丈量下一萬九千多畝,第二次又成了一萬五千多畝,第一次就像我們大丹壩村,7367.68,第二次就是5018.9畝。每家佔你多少地丈量的畝數,每家分了多少畝最後的錢數,還有咱們二輪承包土地,每家的地本,這三本帳我們都能算出了,三本帳不符。

  對此,土左旗國土局規劃科技股的工作人員,也説不清楚。

  工作人員:規劃了5平方公里,總共佔了10平方公里,但規劃了5平方公里,旗裏面的規劃總共是10平方公里。

  事實上,土左旗的這次佔地,最大的問題並不是前面所説的兩筆糊塗賬,而是沒有審批手續、未批先建。

  《土地管理法》第45條明確規定,徵收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耕地超過525畝、其他土地超過1050畝的,應當經國務院批准。

  那麼,這10平方公里,15000畝的土地,有沒有經過有權機關的審批?

  土左旗國土局土地利用股的工作人員説,目前,入駐物流中心的數十家企業中,僅一家有100畝左右的手續。

  工作人員:現在就有晉豐元做過。6公頃,將近7公頃。好幾家辦呢正在。

  而呼和浩特市國土局的一位工作人員則表示,土左旗報上來的佔地面積,並不是15000畝,而是4560畝。即便這上報的4560畝,也沒有審批手續。

  村民:旗政府給你們報的畝數是多少?

  國土局工作人員聶:一共是4560畝,271戶人的。報到市國土局的就這麼多,其他的沒有。

  村民:到後來村裏佔的這些地,市裏給批了嗎?

  聶:夠嗆。批是夠嗆能批。

  村民:等於它這佔地一點都沒批下來呢還?

  聶:反正到12年旗政府報上來的,還沒批下來呢。

  實際上,土左旗政府2010年上報給呼和浩特市政府的請示文件中,對於沙爾營煤炭物流交易中心違法佔地的情況,也並不諱言。其中這樣寫道:交易中心5平方公里的規劃建設用地雖已列入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綱,但規劃尚未驗收,暫時不能應用;也不符合舊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無法履行土地報批手續。

  呼和浩特市國土局上報給市人大辦公廳的一份報告,更是直接指出:呼和浩特市沙爾營煤炭交易中心雖有立項申請及市發改委文件,但沒有辦理土地審批及相關手續,構成了未批先建違法事實。

  既然認定有違法行為,作為上級土地主管部門的呼和浩特市國土局,為何沒有履行監管職責?呼市國土局表示,自己無能為力。

  記者:那它違法市國土局拿它也沒辦法?

  聶:那不是下了通知書讓它停工,就這點辦法了。

  村民:但咱們市局不是有耕地保護部門嗎?

  聶:這不是保護了嘛,保護就是下通知,人家不聽,那沒辦法。這就跟結婚一樣,有的沒領證已經同居了,但是後期辦了證的就合法了。現在咱們土地部門就存在這個問題,好多項目都是這麼幹的。

  大面積違法用地,土左旗政府的上級機關是否知情?對此,呼和浩特市國土局工作人員的説法,耐人尋味。

  國土局工作人員:我跟你實話實説,土左旗現在確實管不了。説白了現在這個事情,上級政府應該管。但你們去了市政府,市政府打發到我們這兒,説白了我們哪兒管得了啊?國土廳都管不了我們哪兒管得了?跟市委都打過招呼的,我們局裏能讓停下來?

  土默特左旗的項目和決定,旗國土局或許當真管不了,而作為上級土地主管部門的呼和浩特市國土局、自治區國土廳,也管不了嗎?“都這麼幹”,能成為違法佔地的理由嗎?土默特左旗明知違法,仍要堅持推進,動機和動力何在?

  為了擴大耕地面積,當地曾鼓勵村民把很多荒地開拓成了良田,村民們都説,開荒地至少種了十幾年,如今,土地被收回,不少農民除了承包地的補償款外,開荒地補償一分錢都沒拿到。王氣村村民劉先生從80年代開荒,徵地前,家裏已經有46畝開荒地了。

  王氣村村民劉先生:從我來説,46畝地,平地花了一萬多,又打了機井,把沙丘整個變成了平地,投資還挺大,一分錢也沒領到。

  除了耕地,還有大面積的林地。田間灌溉的水渠、田埂、小路……村裏説,這些歸集體所有,錢按人頭分,每人5000塊。不過也有不少村民反映,這筆錢他們沒拿到。除此之外,林地上長了幾十年的防風林,陸續被砍伐乾淨。

  大丹壩村民付先生:你賣地吧,老一輩辛辛苦苦栽下的樹,把這樹賣了。也不知道誰賣了,賣的錢也不知道哪兒去了。

  不管補償是否到位,曾經的耕地現在已是煤廠。旗政府和村民簽的協議上,20年的補償款是每畝地12000塊錢,而煤老闆拿到地開廠子的價格卻是每畝少則4萬,多則6萬甚至更多。一位煤廠老闆告訴記者,她的煤廠佔地,是分兩批拿到手的。

  煤廠老闆:我那時有30多畝是4萬塊錢,後來場地不夠用,我又買了30多畝的時候,就將近6萬塊錢了。

  這位老闆説,她跟土左旗政府簽了20年的租賃協議。

  煤廠老闆:都是跟土左旗政府簽的租賃合同,反正合同上寫的就是20年。

  雖然煤炭物流園區管委會和煤老闆簽的協議裏也説,土地是“租賃用地”,租期20年。但20年後,租用的土地怎麼辦?這位老闆説,當初簽協議時,政府有説法。

  煤廠老闆:這一塊慢慢地都要變成永久用地,但它一年的指標是有限的,得分幾年才能把整個園區的指標陸陸續續辦完。

  另一家煤廠老闆的説法,更為坦率:

  另一煤廠老闆:其實就是以租代買了,20年以後,當時辦事的,就該死的死,該退的退,就沒個説法了,你佔的就是你的了,咱的地都是這麼個做法。

  從村民手裏低價拿地,再高價給了煤老闆,賺取差價。不過,煤炭物流園區建起來只有三四年,現在,已經有不少老闆張羅著賣掉煤廠。

  煤老闆:我現在肯定是做不下去,市場不好,賠錢也是攤上了。不過長遠來説,這個東西肯定是有發展前途的。

  村民們也證實,這兩年,來往的拉煤車確實少了,看到煤老闆賣廠子,村民們開始想,那些還荒著的地,能不能先種著?不過,即便還了地,這些地,還能打糧食嗎?

  村民:耕地上面修了五條鐵路。根本恢復不了。

  村民:他們把耕地全毀了。

  村民:現在耕地上都是煤炭,各種污染,以後莊稼就不長了。

  沒有審批手續、沒有合理補償、沒有失地農民安置計劃、沒有清清楚楚的賬目……有的,只是地方政府部門賣地發財的利益驅動。而且,這一系列的違法事實竟然存在4年之久。更為荒唐的是,當地、以及上級國土局卻聲稱,“我們哪兒管得了啊?”。

  為什麼管不了?恐怕是不想管,不敢管吧。俗話説,在其位,謀其政。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就是國土部門的職責,行使這種職權靠的是人民賦予的權力,靠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法律已經告訴他們怎麼做了,怎麼會不敢管、管不了呢?(記者 劉黎 肖源 實習記者 張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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