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針對近期個別地方相繼發生的暴力徵地事件,5月13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關於嚴格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徵地的緊急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徵地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徵地,杜絕暴力徵地行為,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通知》提出五點明確要求:
強化思想認識,嚴防因徵地引發矛盾和衝突。積極穩妥地做好徵地工作,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在促進經濟發展和保護耕地的同時,要將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放在首要位置,不得強行實施徵地,杜絕暴力徵地。
開展全面排查,堅決糾正違法違規徵地行為。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迅速行動,對本省(區、市)內徵地工作組織開展一次自查,重點檢查徵地程式是否嚴格規範、補償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實、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強制徵地行為等。對徵地程式不規範、補償不到位、安置不落實的,必須立即進行整改;對違法違規強行徵地行為,要嚴肅查處。凡整改、查處不到位的,不得繼續實施徵地。
加強調查研究,完善徵地政策措施。各地區要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分析了解當前徵地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原因,有針對性完善政策措施。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的徵地補償標準,保障被徵地農民得到合理補償;要按照被徵地農民權益不減少原則,實行留地安置或留物業安置等多種安置方式;要按照發展權益均等的原則,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將有穩定收入、風險小、易於管理的項目配置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營,確保被徵地農民成為新型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積極參與者和真正受益者;要指導農村集體建立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製度,防止少數人侵佔集體土地收益;要完善徵地實施程式,落實徵地資訊公開要求,讓群眾充分了解徵地相關資訊,切實保障徵地中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
改進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徵地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徵地實施中,要加強監管,及時發現並化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建立健全徵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認真做好徵地中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徵地實施中一旦發生矛盾衝突,基層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主動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積極採取措施,配合妥善解決,防止事態擴大引發群體性或惡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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