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企業公佈的環境報告書中,幾乎沒有與污染排放相關的資訊,關於企業污染資訊強制公開的執行也是相當乏力的。”環保部在今天公開對其編寫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資訊公開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同時坦陳,《環境資訊公開辦法》規定的企業污染物資訊公開基本上處於失效狀態,沉默的不是大多數而是絕大多數。
根據徵求意見稿,環保部要求,國家重點監控企業須公開污染監測資訊,同時,環保部鼓勵公眾舉報不依法履行自行監測和資訊公開義務的企業。
對於企業拒不開展自行監測、不發佈自行監測資訊人企業,環保部稱,在代其公開資訊的同時,將對其進行處罰。
3067家企業未進行污染物監測
環保部曾開展了“2012年國控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自行監測能力檢查”工作,“參與檢查的13352家國家重點監控企業中,開展污染源自行監測的有10285家,佔檢查企業總數的67%。”環保部表示,有3067家國控企業由於無監測能力、缺少經費、缺少監測人員、缺少設備、無廢水外排等原因尚未開展自行監測工作。
不久前,環保部公開發佈了2013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按照這份名單,列入今年國家重點監管的污染企業有15979家。而根據徵求意見稿的要求,這15979家企業須對其生産過程中涉及的污染物進行自行監測並公開監測資訊。
重金屬排放企業須每日監測
在徵求意見稿中,環保部要求,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應對水污染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排放、廠界噪聲進行自行監測;同時,要求這些企業按照環境監測管理規定和技術規範的要求,設計、建設、維護污染物排放口和監測點位,安裝統一的標識牌。
徵求意見稿特別強調,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要每日開展監測;“企業應將自行監測工作開展情況及監測結果定期向社會公眾公開,並對公開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環保部要求,國控重點污染企業要公開企業名稱、法人代表、所屬行業、地理位置、生産週期、聯繫方式、委託機構詳細名稱等;同時,還要公開自行監測方案;自行監測結果,包括污染物種類及濃度、標準限值、達標情況、超標倍數;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等。
徵求意見稿規定,企業應當在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建立的公佈平臺上公開自行監測資訊,並至少保存一年。
拒不公開資訊將暫停環評審批
徵求意見稿明確,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企業自行監測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告知企業。同時,環保部鼓勵公眾舉報違規企業。“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企業不依法履行自行監測和資訊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環保部門舉報。”徵求意見稿説。
對於企業拒不開展自行監測、不發佈自行監測資訊或者開展相關工作存在問題且整改不到位的。徵求意見稿説,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視情況採取按未完成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年度任務處理,並向社會公佈;加大監督性監測頻次;暫停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暫停各類環保專項資金補助;建議金融、保險不予信貸支援或者提高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費率;建議取消其政府採購資格。 記者郄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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