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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樓堂館所,豈能攀比豪華?

2013年05月13日 10:46 來源:人民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吳為慰繪

  “本屆政府內,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反映了新一屆中央政府“讓人民過好日子,政府過緊日子”的決心。要讓這一承諾落地有聲,使各級政府不敢蓋也蓋不起超標的豪華大樓,必須完善財政預算制度,加強社會公眾對政府的監督,加大紀檢監察部門對違規者的問責力度。

  移花接木、寅吃卯糧,“豪華樓”資金來源多違規

  據騰訊網綜合數據,濟南市政府大樓建築面積37萬平方米,造價40億元,是亞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單體建築,僅次於美國五角大樓;浙江長興縣政府大樓造價20億元,被譽為“天下第一縣衙”……

  從各地網友“曬”出的圖片和曝光的資金數額看,不論身處富裕或貧困地區、市級還是鄉級,一些地方政府蓋樓投入之巨令人咋舌。

  蓋樓的錢是從哪來的?

  中央財經大學財稅研究所副所長白彥鋒教授指出,只有少部分資金是上級主管部門已批、用途明確的預算內資金,大部分資金的籌集都存在違規現象。比如,最近媒體報道,某市質監局不足百人,卻建起十層高、9600平方米的大樓,就是在預算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向轄內企業攤派收費。這種亂攤派和亂收費,無疑增加了企業負擔。

  還有,一些地方政府以基礎設施建設、基層機構改造的名義,申請上級財政撥款,同時發行地方債募資,事實上卻“移花接木”,把錢用於蓋大樓、建廣場。近年來,不少地方通過地方融資平臺,憑當地政府信譽擔保,向地方城商行、農商行貸款蓋樓。此外,為蓋起豪華大樓,政府與房地産開發商“合作”,政府在土地上給開發商優惠,開發商出資為政府建樓堂館所。

  白彥鋒認為,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為了建豪華大樓,挪用其他項目建設資金,等於減少了民生投資和公共服務;通過發行地方債、貸款來籌資蓋樓,雖然“風光”了眼前,卻給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埋下了巨大的風險隱患。而與開發商搞“合作”、進行利益交換,難免涉及暗箱操作和權錢交易。

  有令不止頂風作案,貪腐、擺闊是“超標”推手

  “經濟社會的發展,管理部門職能不斷增加,辦公條件應當得到合理改善。對此,社會各界能夠理解。但那些面積、裝修嚴重超標的辦公大樓,無疑是對社會資源、百姓福祉的侵蝕,應堅決予以制止。”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李成言教授説。

  多年來,黨中央、國務院為遏止樓堂館所豪華風作出過一系列規定:

  1999年12月,國家計委頒布《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明確各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建設水準和每人平均面積。

  2003年1月7日,中辦、國辦發出《關於繼續從嚴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和培訓中心項目建設的通知》,再次強調,“要把有限的資金更多地用於改善人民生活方面,繼續從嚴控制黨政機關新建辦公樓和培訓中心”。中辦、國辦重申並提出要求:嚴格黨政機關辦公樓建設項目審批程式,從嚴核定辦公用房面積。

  2007年4月,中紀委、國家發改委、監察部等七個部委又聯合下發通知,對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進行清理。

  這些文件,不但明確了政府樓堂館所的建築面積及裝修標準,還對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以及工程招投標等都作出了嚴格的規定。

  “中央三令五申可還是有人頂風作案,反映出蓋樓的利益驅動之大。”李成言説,部分官員從工程招標中尋租受賄,“一座大樓立起來,一群幹部倒下去”——這是直接利益。此外還有間接利益——樓堂館所的建設拉動地方GDP,體現為一屆領導班子的政績,“許多新城、園區建設,市政大樓一字排開,甚至成為園區主體建築群。”

  白彥鋒認為,一些豪華樓即使不存在腐敗,也折射出有的幹部思想觀唸有問題。“花國家錢不手軟、佔百姓地不心慌;擺闊氣、求奢華甚至講風水,其本質就是權力觀的扭曲。中央此次叫停樓堂館所建設,這劑猛藥下得準!”

  “除了建築本身投入巨大,後續維護也耗資驚人。空調、燃氣、用水、人工……一般而言,政府機關、賓館醫院等公共建築耗能是普通住宅的5—15倍,再加上還貸付息,不少豪華辦公樓已成為地方財政甩不掉的大包袱。”白彥鋒説。

  記者曾在西部某地級市採訪,就被當地豪華空曠的政府大樓所震撼,據當地人講,大樓每天僅“開門錢”就需要8萬多元。

  加強監管與問責,讓蓋大樓成為“謹慎的危險決策”

  “剎住樓堂館所豪華之風,必須鐵腕治理、嚴格監管。”白彥鋒分析説,政府大樓建設花的是納稅人的錢,需要人大依法進行預算監督,但在一些地方預算約束是柔性的,人大對政府的錢袋子沒有起到監督作用。

  “此外,重大工程的立項往往是集體決策,即使紀檢監察部門想追究責任,也落不到個人頭上。即便已成熱點新聞,被媒體輪番報道,最後也只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白彥鋒指出,遏止辦公樓豪華風,相關體制機制還必須理順,尤其要明確責任主體,細化懲則,讓蓋樓成為一項“謹慎的危險決策”。

  “許多大樓使用率很低,用三成、空七成。有的縣新政府辦公樓蓋好三四年還空著,就是因為手續不全,政府部門不敢搬進去。”李成言認為,既然現在中央下決心剎住豪華樓堂館所風,對已經“闖紅燈”者,也應按規定標準重新核定面積,壓縮政府辦公空間。多出來的地方或轉為商用,或出讓給民生事業。“一座政府大樓,完全可以A座用來政府辦公,B座改成圖書館、養老中心、培訓中心。”

  白彥鋒認為,遏制豪華樓堂館所,需要全面掌握情況、摸清底數。比如,各級各地“大樓”的建築面積、超標程度、負債和經營情況等,眼下還是一筆糊塗賬。這一任務需要國資、住建和財政等部門協同配合完成。

  同時,還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加強地方人大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推動預算的公開透明化,還公眾知情權和監督權。科學制定“蓋樓”標準,政府蓋樓必須公示,並召開聽證會,讓一切都在陽光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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