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陜西西安公路管理局長安公路段一陳姓段長的配車為進口大切諾基,該車裸車價格為60多萬元,排氣量為3.6升,遠遠超過“正部級45萬元,3.0排氣量”的標準。
據知情人透露,這輛進口大切諾基是去年七八月買的,是公務用車。陳姓段長還有專屬司機,每天接他上下班,節假日陳姓段長自己開車出行。“單位裏很多人對這輛豪華車反映很多,局裏好多領導也説過,底下人開的車,比局長開的車級別都高。”
網上資料顯示,3.6升排氣量的進口大切諾基越野車,裸車指導價為“56.99萬元~84.99萬元”。據陳姓段長的專屬司機説,這輛3.6升排氣量的車,辦下來將近70萬元。
根據我國現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編制和配備標準,部長級幹部配備排氣量3.0升(含)以下、價格45萬元以內的轎車,副部長級幹部使用排氣量3.0升(含)以下、價格35萬元以內的轎車,普通公務用車排氣量2.0升、價格25萬元以內。
《陜西省市、縣、鄉鎮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市、縣、鄉黨政機關購置公務用車應選用國産品牌汽車,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的轎車。如果確有工作需要,可以配備國産越野車。同時規定,越野車嚴禁作為領導幹部的固定用車。
按照上述兩份文件規定,西安公路管理局長安公路段陳姓段長僅為科級幹部,其配備的價值70萬元的進口越野車,已違規超標。此外,西安公路管理局網站上顯示,西安公路管理局長安公路管理段主要承擔長安區境內省道S107和縣道共36.41公里的公路養管任務,行使本轄區的公路路政管理職能。而其轄區道路平坦,並沒有必要配備這樣的越野車。
據了解,這輛價值70萬元的進口大切諾基目前已經停止使用,西安市交通運輸局和西安公路管理局的紀檢部門已經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此事開展調查。
4月18日上午,中國青年報記者致電西安公路管理局紀委和審計辦公室,詢問事件進展情況。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這個事情已經與上級部門溝通,正在調查處理中,現在具體到哪一步不是很清楚,也不方便説。今天早上,紀委書記和負責該事件的科長都外出了。”記者問,西安公路管理局的領導之前不知道陳姓段長配備豪車一事嗎?該工作人員表示:“只是知道發生了這個事情,具體的我也不清楚。”她還表示願意幫忙聯繫相關領導,“也許,最終結果會統一向社會發佈。”
當天下午,記者再次致電西安公路管理局紀委和審計辦公室,上午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説,已請示過相關部門領導,所有新聞媒體採訪,都由西安公路管理局辦公室負責。
記者又致電該管理局辦公室,詢問事件進展,並提出採訪該管理局黨委書記兼紀委書記何家昌。一位女性工作人員説,“最近領導的會比較多,不在單位,也無法聯繫到局領導。”
事實上,地方幹部配備豪華公務車的事件並不少見。雖有明確規定,但公務車配備超標的事情還是頻頻發生。為何干部配備豪車現象屢禁不止?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錶示,出現“車輪腐敗”,一是監督力量不夠強,這種監督主要是指上級對下級的監督和普通社會公眾對領導幹部配車行為的監督,這就導致一些領導幹部配超標車,甚至一些沒有資格配公車的領導幹部都配有公車。二是公車管理存在問題。現在,我國對公務用車的配備和使用有相關規定,但卻缺乏執行力,特別是對違反規則幹部的懲戒存在漏洞。
有學者表示,要想制止“車輪腐敗”,就必須讓公眾全程參與到公車使用規則的制定、執行過程的監督以及違反規則後的懲戒中。通過人大審核、媒體曝光、公眾盯防這三方力量來實行公車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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