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開始審查“國務院關於201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預算報告在一如既往突出對民生領域的強調和傾斜時,首次將“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納入其中,代表解讀這是對十八大提出的“全口徑預算”的積極探索。與此相呼應的是,預算報告提出,要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經費”。業內專家對此評價認為,此舉凸顯了中央政府推進財政收支資訊公開、建設“陽光政府”的決心與力度。
三公經費支出必須嚴控
控制行政成本是行政體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加強財政支出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今年的預算報告對於社會各界普遍關心的“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抑制三公經費支出”等熱點話題給予了積極回應。
報告強調,要把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保障好農業、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就業、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文化等重點支出需要,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經費”,加強會議費、差旅費和車輛管理,嚴格控制修建裝修辦公樓等樓堂館所,進一步清理規範慶典、研討會、論壇等活動,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2013年中央預算主要支出項目安排數據顯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為1350.58億元,增長1.5%。
對此,來自福建代表團的嚴以新代表分析指出,在預算報告列舉的中央預算主要支出的12個大項目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的增幅為1.5%,僅高於交通運輸支出的增幅,屬於增幅較低的支出項目,其本意就是為了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八項規定”的要求,厲行勤儉節約、防止鋪張浪費的精神體現在從嚴控制一般性支出,嚴格控制行政機關公用經費和項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