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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親假規定出臺32年處境尷尬 九成職工不知情

2013年03月02日 14:12 來源:工人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1981年,《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出臺,但記者調查發現,32年過去了,目前的探親假卻處在尷尬境地

  “不知道、不敢請”的探親假

  一項不久前由河南省人大代表提出的《關於制定實施細則,落實的建議》,引發社會各界關注,也被眾多網友稱讚為“最有人情味”建議。與此同時,一些網友甚至提出頒發“最受老爸老媽歡迎獎”支援“探親假”落地。

  早在1981年,《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就已出臺,但記者調查發現,32年過去了,目前的探親假卻處在眾多勞動者“不知道、不願請、不敢請”的尷尬境地。

  有假不能請只能讓爸媽“空巢”

  “一個人有啥好過的,湯圓買了也沒心情吃。”家住南陽農村的王聚有嘆著氣説,“每逢佳節倍淒涼”,已經是自己這幾年來的真實寫照。

  據了解,現年58歲的王聚有,4年前妻子因病去世,他有一兒一女兩個孩子。女兒在鄭州工作,家也安在了那裏;兒子前年博士畢業後就去了美國。

  今年春節期間,王聚有“獨自倍淒涼”的失落心情持續了20多天,整個春節他基本都處在“四處找醉”的狀態,只有女兒、女婿回來的兩天他才露出過笑容。

  王聚有的女兒説:“我也知道爸一個人在家孤單。自從我工作後就從來沒請過探親假。以前也聽説結婚前年年都給探親假,結了婚的,4年給一次。但我們單位沒有人休過探親假,我也不好自己去提,想陪陪老人,還是得等十一或春節放長假才能抽出點時間。”

  王聚有一年不“空巢”的時間頂多不超過10天,但這樣的事他不埋怨孩子。他説:“兒女有他們的難處。平時我有自己的事,也挺忙。只是到了春節,看著別人家熱熱鬧鬧,心裏才會空得慌。”

  根據中國老齡辦去年發佈的《2011年度中國老齡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1年末,中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8499億,佔總人口的比重達13.7%。此外,獨立居住比例呈上升趨勢,城鄉合計“空巢”老年人佔49.3%,城鎮“空巢”老年人佔54.0%,農村“空巢”老年人佔45.6%。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空巢老人”在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方面均存在相關問題。在一些城市和地區,“出門一把鎖,進門一盞燈”,已是眾多“空巢老人”晚年生活的真實寫照,“小病不願説,大病瞞著説”也成為時下老人們對子女辛酸的愛。

  鄭州一位公交車長向記者反映,曾有一位老人在他的車上突犯急性病,別人想給他三個兒子打電話都不讓,説是孩子們請不了假,最後只得幫他服下隨身帶的藥才沒事。

  “ 探親假 ” 遇現實尷尬

  事實上, 為了解決“老齡化”相關問題,2012年新修改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而用人單位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早在1981年,國務院曾出臺《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其中規定: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該假期是職工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

  然而,在記者的採訪過程中,“探親假”卻遭遇尷尬,“忙得沒時間看媽”成為一種現實無奈。“還有這假,我怎麼從來沒聽説過?”在鄭州工作的周澤航説。

  “不知道”、“真有這事?”“那又怎麼樣,你敢請?”……在記者的採訪中,近九成員工表示“不知道”探親假,即使少數知道的,大部分也表示寧願“望假興嘆”也“不敢請、不願請”。

  “有探親假又怎麼樣,單位裏‘一個蘿蔔一個坑’,你走那麼長時間工作咋辦,領導能樂意,而且現在工資、獎金、升職都和績效考核掛鉤,拉了後腿自己也不樂意啊。”在鄭州一家國有銀行工作的宋傑告訴記者,今年為了能和家人多待幾天,他就用“除夕到初六連續值班”換來了隨後的7天連休。

  人大代表建議落實 “ 探親假 ” 獲讚

  “探親假制度制定太早,又長期缺少宣傳,年輕人知道的不多很正常,但老齡社會到來以及空巢老人過多的現狀需要這樣的假期。”河南省政協委員張樹才認為,去年新修改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雖將“常回家看看”寫進法律,但如果沒有相應的探親假制度,也難以落實。

  這種説法得到不少專家的贊同。有專家分析認為,“請假難、不敢請假”已經是一種普遍現象,特別是在一些非公有制企業,由於員工處於弱勢地位,“你敢請,老闆就敢炒你”,而且“請假與否”也往往直接或間接與績效、獎金、升遷相掛鉤,考慮到這些成本,員工也往往“能不請就不請”。

  “上世紀80年代制定的探親假制度對如今有重要意義,推行該項制度,是解決老齡化社會諸多矛盾的迫切需要。”在今年河南省兩會上,該省人大代表韓曉燕曾提出《關於制定實施細則,落實〈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建議》,全面落實探親假制度。

  據了解,該項建議在網上獲得了高達94.24%的支援率,甚至還被參會的人大代表和眾多網友評價為“最有人情味的建議”。

  韓曉燕代表建議,在放假的方式上應該靈活掌握,可以將假期分散開,分多次完成;同時,擴大範圍,非國有企業的員工也應享有探親假;另外,應該對員工和企業制定相應的監督、懲罰措施,“比如必須出示往返家鄉的車票以及父母簽字的假條等,以證明職工確實將探親假用於探望父母,一旦發現職工違反探親假制度,單位也有對其處罰的權力”,此外,如果單位拒不執行探親假制度,可處一定罰金。記者 余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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