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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苯胺泄漏事故查清:連串“未按規定”致重大污染

2013年02月21日 07:44 來源:人民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張芳曼製圖

  2012年12月30日,山西省長治市天脊煤化工廠發生苯胺泄漏事故,8.76噸污染物排入濁漳河,導致下游邯鄲、安陽等地大面積停水。事故發生多天后,消息才向外界披露,引起多方質疑。

  2月20日,山西“1231”苯胺泄漏事件處置工作組通報:調查認定,此次苯胺泄漏事故引發濁漳河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由企業安全生産責任事故引發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事故企業、相關政府及部門對此負有責任。

  劣質軟管破裂引發泄漏事故

  日常巡檢不到位,8噸多苯胺流入濁漳河

  山西省環保廳總工程師劉大山介紹,2012年12月30日,潞安集團天脊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方元公司儲運車間成品罐區當班人員,未按規程操作和檢測,導致進料管道上存在品質問題的金屬軟管破裂,致使苯胺泄漏到圍堰內。

  據介紹,由於日常巡檢維護不到位,工作人員對罐區與圍堰外相通的雨水閥未完全關閉的隱患沒能及時發現並處置,導致部分苯胺通過雨水閥流入排洪渠,並進入濁漳河。又因當班人員未按規定定時巡檢,沒有及時發現苯胺泄漏。

  據了解,發生破裂並導致苯胺泄漏的金屬軟管由北京首航五環工業工程公司生産。經查,該公司無金屬軟管製造資質,破裂的金屬軟管存在品質問題。

  有關部門不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導致該設備採購把關不嚴。

  而從2012年12月30日13時45分苯胺開始泄漏,至31日8時15分停止送料,苯胺總泄漏時間長達18.5小時。

  經調查測算,苯胺泄漏總量為319.87噸,流出廠區134.29噸,其中,流入濁漳河8.76噸。經調查監測,苯胺罐原液中含有揮發酚,苯胺原液中的揮發酚是造成濁漳河揮發酚超標的原因。

  據最新環境監測數據顯示,目前濁漳河王家莊斷面(出山西省斷面)、紅旗渠源頭苯胺濃度連續穩定達到了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標準限值,揮發酚濃度連續穩定達到了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的Ⅲ類標準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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