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權思想、特權現象,絕不僅僅是黨風政風問題,更關係社會的公平正義;絕不僅僅是財富分配問題,更關係黨和國家的前途命運
“反腐倡廉建設,必須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産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中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對反腐敗和反特權問題的論述,令人警醒。檢視社會現實,著眼長治久安,將反對特權作為懲治腐敗一把利刃,可謂切中肯綮。
特權是一種最醒目的腐敗
什麼是特權?
有時,舉例比概念更直觀:有人在爭取低保資格,有人卻擁有四個戶口;有人畢業即失業,有人卻在“蘿蔔招聘”;有人唯恐闖了黃燈,有人卻視紅燈為無物。説白了,別人不可以做的,他卻能做;別人做了有事的,他卻沒事兒。
這種特權,不是正當個人利益,不是正常工作職權,而是一種“法外之權”,是在法律和制度規定之外,利用權力搞特殊、謀私利,多吃多佔,貪吃貪佔。正因如此,我們黨1980年制定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將謀求私利和特權,看成是“極大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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