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開胸驗肺”當事人被取消低保 官方稱符合政策

2012年12月06日 08:21 來源:中國青年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最近,31歲的張海超又“出名”了。

  上次是在2009年,他不得不“開胸驗肺”,以證明自己確實患上了塵肺病。聚光燈下的張海超成了全國最有名的塵肺病患者,他的職業病診斷、傷殘鑒定以及賠償都被“特事特辦”,獲得了共計61.5萬元的賠償。

  3年後,這位河南省新密市劉寨鎮的農民被再次關注。10月17日,他寫了一封3000多字的公開信,控訴家人的低保被停,導致醫保沒有續費,無法報銷醫療費用。

  據了解,張海超是2009年年初開始申請低保的。同年3月,他們的低保申請得到了劉寨鎮黨委書記和鎮長的簽字同意。不過,事情就此停頓,再無進展。

  2009年6月,張海超在鄭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開胸驗肺”。2009年7月,張海超的遭遇被廣泛報道,當地領導在登門看望後,他們的低保也被迅速辦妥。

  不過,在今年9月,張海超去取低保時,突然被告知他們家已經不是低保對象了,“今年第二季度開始就沒有了,四五六3個月的低保都沒了”。

  新密市民政局局長馮偉東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取消張海超的低保是符合我們國家政策的。”

  從劉寨鎮民政所張所長那裏,中國青年報記者得到了更為具體的答覆。張所長告訴記者:“國家審計署於今年3月下發文件,要求取消包括張海超在內的近300戶的低保。”

  2011年,新密市農村低保標準是家庭每人平均純收入180元。2009年以來,張海超已經沒有任何收入,全家四口人主要依靠當年61.5萬元的賠款。如今,這筆存款還有30多萬元。

  據2010年8月民政部頒布的《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低保對象認定工作的通知》,各地應將家庭財産作為認定城市低保對象的重要依據。“家庭財産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所擁有的有價證券、存款、房産、車輛等資産。對於擁有大額存款、有價證券、多套房産、機動車、經營性資産等財産的家庭,各地應根據財産類型規定不同的條件,並依據這些條件來認定低保對象。”

  就在這一年,張海超用不到6萬元買了一輛汽車。除此之外,張海超“為了跟求助的塵肺病病友交流”買了電腦,因為怕冷,還買了空調。

  張所長表示,取消低保跟張海超買電腦、買空調沒關係,但和那輛汽車有關:“不能開著車來領取低保吧。”

  《新密市城鄉低保政策》中規定了17項不能享受城鄉低保的情形,其中,“當前家庭每人平均收入低於低保標準,但家中有一定存款積蓄,能夠自行維持基本生活者”以及“擁有機動車輛或大型農機具者”,都不能享受城鄉低保。

  12月5日,張海超在新浪微訪談中表示:“我沒有理由再去申請低保了,因為我現在在某些官員眼裏很‘幸福’。”

  最讓張海超不能接受的是,沒有低保的話,醫保也就丟了,“我父母看病的錢也報不了了”。他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説:“低保停就停了,可應該通知我去補交醫保,他們是有義務的。”

  在新密市,新農合醫保和低保是捆綁的,低保戶不需要另行繳納新農合保費。張海超的低保被取消了,他又沒有繳納新農合保費,所以今年張海超父母的數萬元醫療費,都無法報銷。

  張所長解釋説,“讓村裏人捎信告訴張海超的”。“至於新農合醫保,是由村委會統一收取,我沒有告知的義務。”

新聞中心 兩岸 社會 國際 臺灣頻道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