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晚浙江溫嶺官方發佈消息稱,溫嶺虐童女教師顏艷紅尋釁滋事案經溫嶺檢察院審查後認為該案需要補充偵查,期間顏艷紅親屬又要求司法鑒定。溫嶺市公安局已于2012年11月5日依法向檢察機關撤回案件,繼續偵查。
據悉,溫嶺藍孔雀幼兒園小2班老師顏艷紅,雙手拎著一名小男孩的雙耳,將他雙腳提離地面約10釐米,還叫同事拍下照片。此事10月24日被網友披露後,溫嶺教育局于當日作出決定:將兩名女老師辭退。
10月25日溫嶺市公安局發佈消息:顏艷紅因涉嫌尋釁滋事犯罪,對其予以刑事拘留,而另一位給顏艷紅拍照的同事被處以行政拘留七日處罰,顏艷紅于10月29日提請溫嶺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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