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螃蟹門”事件再現舌尖上的腐敗
廉政專家:對公款消費標準作細緻規定並嚴加問責
日前,有網友曝光浙江桐鄉官員吃陽澄湖螃蟹公款報賬16萬元。這張16萬元的帳單再次觸發公眾對公款吃喝的譴責。目前,我國關於公款消費的相關禁令多達上百項,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規定也越來越細,然而反觀現實,這些三令五申卻未能禁住“舌尖上的腐敗”,這一現象值得反思和警惕。
為何這麼多禁令依然剎不住公款吃喝風?
10月17日,有網友在論壇上發帖稱,浙江省桐鄉市公證處的領導們去陽澄湖吃了次螃蟹,公款報賬16萬元。網帖資訊來源於審計部門2011年的審計報告,桐鄉市審計局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情況基本屬實。目前,當地紀委已介入調查。
食色是人的天性,追求美食成為公款吃喝的主觀誘因。桐鄉市公證處“螃蟹門”事件讓公眾以更為直觀的方式感受到了公款吃喝風的“空前盛況”,也再次向我們提出了遏制公款吃喝這一社會頑疾的嚴峻課題。
記者了解到,針對公款吃喝的禁令不可謂不多,措施不可謂不細,如近年先後推出納入預算、集中支付、定點接待、公務卡消費等許多措施。然而,由來已久的吃喝風依然大行其道且愈演愈烈,讓公眾在扼腕痛惜之餘又多了些深刻的反思。
“關於公款消費的制度還存在一些問題,吃與不吃、吃什麼、何時何地吃,即對吃喝的規定存在標準的模糊性、不可操作性和監督的乏力,導致公款吃喝的隨意性。”成都理工大學廉政與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所長肖雲忠教授認為。
南通大學政治學院廉政文化教研室主任邵德進認為,禁令雖多但不得要領不傷要害,是公款吃喝風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不得要領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有些禁令仍處於‘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治標淺層,無法觸及問題根本;二是種種禁令在內容上多有重復且‘禁出多門’,無法形成有機完備的制度體系;三是有些禁令缺乏可操作性,無異於一紙空文。”邵德進表示。
不傷要害,主要是種種禁令未能明晰違禁處罰條款或處罰過輕,不能擊中違令者要害,以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比如有的文件中有這樣的規定:“對嚴重浪費、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的有關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何為嚴重浪費?怎樣算是惡劣影響?如何嚴肅處理?這些表述太模糊了。”邵德進説。
而這些年圍繞公款吃喝是否應當入刑的討論,一方面表明公眾對公款吃喝的嚴重關切和深惡痛絕,另一方面也表明當前治理公款吃喝的手段單一、懲處不夠、執行乏力,效果不佳。
警惕用公款進行奢侈消費
吃螃蟹花掉公款16萬元,加上之前落馬的“天價煙局長”周久耕、戴名錶的“表哥局長”楊達才等,令網友不禁唏噓:吃魚翅、鮑魚,穿名牌,戴名錶,比富鬥闊,我們的官員何時成了奢侈消費的主體?
“消費具有社會分層功能,名貴的奢侈品具有把人分別開來的標識作用,折射出社會‘官本位’的價值取向,以及官員的炫耀心理和‘不吃白不吃’的貪婪心態。”肖雲忠表示。
“從社會心理層面看,用公款大吃大喝源自社會轉型期社會整體心理狀況的複雜性,同時説明官員受從眾心理、虛榮心理、攀比心理、炫耀心理等畸形心理狀態的影響。”邵德進認為。
受訪專家指出,必須警惕某些官員用公款進行奢侈消費。社會轉型期部分政府官員價值觀念失范和行政道德意識弱化,在拜金主義和享樂主義等錯誤思潮的影響下,無視道德和法律,私欲膨脹,奢侈成性。而現實中,對公款的使用缺乏嚴密完備的法律規定和有效監督,為用公款進行奢侈消費打開了便利之門。
對公款消費標準作出細緻規定並嚴加問責
要使黨員領導幹部遠離奢侈浪費,需要加強道德建設和價值引導。“用公款奢侈消費與公僕本色背道而馳,所以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要克制貪慾,在職業角色塑造上要始終保持公僕本色,做勤儉節約、艱苦創業的榜樣。”肖雲忠認為。
“必須倡導制度改革與實踐探索,調整政績導向,建設節約型社會。”邵德進表示,“將勤儉節約作為考察、選拔官員的一項重要內容,建立和完善政績評價標準、考核制度、獎懲制度、責任追究制度,以形成正確的政績導向。”
受訪專家表示,加強職務消費法律制度建設是有效防治政府官員奢侈浪費的根本保障。同時,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對政府官員奢侈浪費行為的監督作用,是防範權力濫用、監督政府官員合理使用公款的有效途徑。
“在制度設計上,應對公款消費標準作出嚴格細緻的規定,把職務消費與個人消費區別開來,把常態消費與奢侈腐敗消費區分開來。一方面不否定幹部常態的職務消費,另一方面對公款奢侈腐敗消費要加強監督,從嚴問責。”肖雲忠指出。(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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