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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軍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案依法提起公訴

2012年09月06日 08:03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重慶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犯罪一案,近日已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立軍身為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明知薄谷開來有殺害尼爾伍德的重大嫌疑,卻違背職責、徇私枉法,以使薄谷開來不受刑事追究,已構成徇私枉法罪;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已構成叛逃罪;未經批准或者偽造批准手續,違法使用技術偵察措施,已構成濫用職權罪;利用職務之便收受鉅額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王立軍的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該案,將擇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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