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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因陳情被勞教母親提出行政復議

時間:2012-08-07 09:00  來源:京華時報

  陸群説,經他了解,永州方面對幼女被姦案的處理非常慎重,法院在量刑時也十分慎重。“現在不僅唐慧一家陳情,罪犯一方也因認為量刑過重在陳情。有人認為永州查處這一案件透明度不夠,但政府更傾向於縮小影響維護受害者的權益。”

  在法院做出判決後,唐慧提出200萬元賠償,並在法院辦公樓滯留15天要求法院判處7被告死刑,甚至在有關領導家裏做出脫衣等極端行為。陸群指出,唐慧的行為確實過激,但相關部門也該綜合考慮其作為一個慘案受害者家屬的情緒。

  談法治形象

  徹查假立功回應社會關切

  湖南省一度在打造“法治湖南”的形象。《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湖南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法治湖南建設綱要》的“法治四部曲”,曾開創全國先河。

  陸群認為,出現永州強迫11歲幼女賣淫這樣的惡性案件,有損湖南的形象,但只要依法處置,並不影響法治湖南的進程。“我希望省檢察院派員對群眾反映的假立功問題進行一次徹查,回應社會關切。”

  十年砍柴則提出,應當由更高層面而非永州司法機關來調查此事,特別是當地警方是否作偽證搞假立功,允許省外媒體來跟蹤報道。同時,若有權力部門違法者依法處理,並請重新審查唐慧被勞教的案件。“這是對法治湖南之説的止損。”他説。(記者李顯峰 歐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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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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