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看守所卻出具了證據,證明秦某救人立功。在立功一事存在重大疑點的情況下,法庭出於慎重考慮,並沒有採信立功證明。
但就在前天,永州市公安局在官網發佈的情況説明中還稱,經過調查,秦某、汪某制止周某某自殺的事實存在,沒有發現公安民警幫被告人假立功的情況。
昨天,甘元春律師在微博上貼出周蘭蘭的一份聲明。這份聲明的落款時間為2012年8月6日,由於周蘭蘭右手殘疾,這份説明由她口述,由其丈夫代寫,周蘭蘭按下了紅色手印。
其內容稱:“本人周蘭蘭因為兒子1997年8月3日的醫療事故,于2006年3月1日陳情國家信訪局,于2007年5月22日因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為由,被押在永州市冷水灘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我為我兒子沒有伸出冤來,本人沒有任何自殺的行為。”
與此前一致,周蘭蘭再次否認被救情節。
-人民網訪談
呼籲讓唐慧早日回家
昨天上午,人民網輿情監測室發起一場微訪談,呼籲“讓唐慧母親早日‘回家’”。此次訪談的3名嘉賓分別為唐慧的辯護律師胡益華,網友御史在途(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和湖南籍知名網友十年砍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