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溫州公務接待“減肥”僅限工作餐 不含接待上級

時間:2012-07-17 08:11  來源:中安線上

  接待上級不在範圍

  諸如外事活動、招商引資或市外單位赴溫州考察調研等,並不參照這些規定

  溫州市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主任汪慧平,參與了溫州市公務接待新標準制定的所有環節。

  外界對公務接待新政的高度關注,汪慧平也有些意外。7月13日,汪慧平説,這一方面是由於全社會對公務接待頗為關注,另一方面,外界對此次細則可能也存在一些誤讀。

  最大的一個誤讀,就是對於細則中“工作餐每人消費不高於60元”,“禁用茅臺魚翅”的理解。

  “細則”提出,“本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和群眾團體工作人員在市域範圍內從事公務活動,確需在當地就餐的,一律安排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過60元”。

  汪慧平解釋,這些規定的關鍵詞首先是“市域範圍”。這將工作餐制度的實施範圍圈定在溫州市內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或同級單位之間。而接待市外單位或上級機關,並不在本次規定之內。

  比如,溫州市某區縣的單位到市級機關辦事,或是市級機關到各區縣公幹,都將嚴格執行“60元工作餐標準”、“不得食用野生黃魚、魚翅”等規定。

  然而,諸如外事活動、招商引資或市外單位赴溫州考察調研等,這類接待活動就屬於公務宴請,並不參照這些規定。

  汪慧平舉例説,外地單位到溫州考察,來時,溫州的領導要出面接待,走時還可能會有一個告別晚宴。這些活動叫公務宴請,不屬於工作餐範圍。其他就屬於工作餐,會嚴格執行“每人消費不高於60元”標準。

  工作餐已有了“每人消費不高於60元、禁用茅臺魚翅”等細化規定,公務宴請是否也有相應標準?汪慧平介紹,公務宴請涉及不同層級,比如市外平級機構與上級領導單位,標準會有差別;溫州市的正處級單位與各區縣的正科級單位,對外的接待標準也不一樣。

  至於工作餐與公務宴請,在接待費用中各佔多少比例?汪慧平表示,這個數據很難統計。

分享到:
編輯:芮益芳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