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細則,大概算是‘史上最細’的吧。”昨天,有網友這樣評價溫州剛剛出臺的公務接待標準。
的確,這個公務接待標準中,詳細規定了怎麼吃、怎麼報、能吃多少、什麼不能吃……
也正是因為“紅線”明確,所以當地紀檢部門已經表態:歡迎曝光違規功能表,舉報超標接待。
工作餐,每人每餐60元
近日下發的相關文件,有兩份。
第一份是由溫州市委政府下發的《關於改革和加強公務接待管理的通知》。這份通知主要明確了“三嚴四禁”,即嚴格執行工作餐制度、嚴格執行公務卡消費制度、嚴格執行公示報告制度;禁止午餐飲酒、禁止同城接待、禁止超規格接待、禁止經費超支。
如果説《通知》中的規定還稍顯籠統的話,那麼同時下發的《落實公務接待“三嚴四禁”規定實施細則》,就已經詳盡劃定了公務接待的各條邊界。
記者看了一下,“細則”中主要包括下面這些重要內容:
A、“細則”針對哪些人?
溫州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全市範圍內從事公務活動,確需在當地就餐的,那麼就要遵守這一“細則”的約束。
溫州的國有企業也參照這一“細則”執行。
B、用餐標準是多少?
目前規定的工作餐標準,是每人每餐不超過60元。
C、工作餐在哪吃?
對方單位如果有單位食堂的,那麼工作餐必須安排在食堂。
如果沒有食堂,或者食堂不具備接待條件,那就在1—2傢具備刷卡消費條件,已經在財政部門審核備案的定點飯店就餐。
“細則”中已經明確規定,工作餐不得安排在星級酒店。
除在單位食堂就餐外,其他公務用餐都要實行刷卡消費,一次一結算,在結算的時候,必須要附上功能表,而且不得簽單、賒賬,取消現金報銷。
D、陪餐人數有沒有限制?
針對曾有“兩三個人來辦事,六七個人陪著吃”的違規情況,這次的“細則”,將嚴格控制陪同人數。
按照規定,陪餐人員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不得安排與此次公務活動無關的部門和人員陪同,更不得搞層層陪同。
E、哪些酒、菜不能上?
“細則”中明確規定,禁止超規格接待。
任何人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標準和規格,不得食用野生黃魚、鮑魚、魚翅、遼參及其他高檔菜肴,不得提供茅臺、五糧液等高檔酒、各類進口酒以及高檔香煙。
而且,午餐飲酒的規定被重申。除外事、招商引資、主要節日慶典等重要公務活動外,其他公務活動期間,午餐一律不得飲酒和含酒精飲料。
F、怎麼進行監督?
“細則”中明確了,公務接待費要每個月都公開公示。
每月10日前,除了要向單位領導班子公開上個月公務接待的批次、費用支出等詳細情況外,接待批次、人數及總額等,都要在單位政務公開欄或局域網上公開,自覺接受幹部群眾的監督。
此外,每月10日前,各單位還要向同級紀檢監察機關、財政部門報告上月公務接待情況;各縣(市、區)則要在每季度的第一個月10日前,向市紀委(監察局)、財政局報告上季公務接待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