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2007年頒布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參與賭博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條例”特別提到,利用賭博索賄、受賄或者行賄的“情節嚴重”者,也要給予撤職及開除處分。
中紀委曾下發“凡是參與賭博的領導幹部,要一律予以免職”的規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也明確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黨員領導幹部參加賭博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對於此次五華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幹部,當地組織部在公告的第一句就寫道:“把敢想會幹為人民的優秀幹部選拔到領導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