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上海住房限售政策又出新規,單身滬籍人士限購第二套住房。對此,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15日作出回應,上海市住房限購政策未出新規,相關政策早已明確。國家和上海市的住房限售政策規定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只能再購一套住房。
上海市房管部門指出,今年2月,市政府辦公廳7號文《關於進一步嚴格執行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完善上海市住房保障體系的通知》明確,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後,確因婚姻等需要、且該子女無産權住房的,才可以在上海市購一套住房,並嚴格按照現有政策執行。對“該子女無産權住房”少數區房地産交易中心解讀有誤,引起媒體和市民的關注。為此,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解釋,“該子女無産權住房”是指子女個人不單獨擁有産權住房。市房管局已通知相關區房地産交易中心按此口徑解讀。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重申,上海市將繼續嚴格執行各項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從嚴執行住房限售政策,鞏固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15日,記者前往黃浦區、靜安區房地産交易中心諮詢,接待窗口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不單獨擁有産權房的單身滬籍人士,必須由戶籍所在地的區民政局出具單身人士滬籍證明,方可購買一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