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自覺遵守黨紀國法
“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不容踐踏。不論涉及到誰,只要觸犯法律,都將依法處理,決不姑息。”日前,中共中央對薄熙來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公安機關公佈對尼爾 伍德死亡案進行依法復查結果並將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機關,得到了廣大黨員群眾的衷心擁護,自覺遵守黨紀國法,成為全黨全國人民的普遍共識,凝聚著改革發展穩定的強大力量。
無論是作出依法依紀予以徹底查清的果斷決策,還是貫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則,無論是採取正確有力的各項措施,還是將相關情況及時向社會公佈,中央的處理決定,既是落實從嚴治黨的根本要求,也是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必然之舉。同時也充分説明,代表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中國共産黨,決不允許有淩駕於黨紀國法之上的“特殊黨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任何人觸犯法律都將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一切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法律,這是現代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國,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作為我們這樣一個發展中大國,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增強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對於穩定社會秩序、維護國家利益、保障公民權利,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和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時期,面對體制轉軌、社會轉型、思想多樣、利益多元的新形勢,只有所有社會成員都自覺遵守法律、維護法律尊嚴,才能維護正常社會秩序、創造良好社會氛圍,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也才能談得上實現公平正義、推進社會和諧。
嚴密的組織紀律性,是我們黨的一個鮮明特徵;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嚴守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是我們黨的重要優勢,也是黨始終保持先進性的重要保證。對黨員幹部而言,如果説遵守國家法律是基本義務,那麼遵守黨的紀律則是基本要求。遵守國家法律就是時時處處模範踐行國家法律,遵守黨的紀律就是要首先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自覺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貫徹中央的決策部署。王立軍事件、尼爾 伍德死亡案件和薄熙來嚴重違紀問題再次警示我們,只有堅決執行黨的紀律、遵守國家法律,立身不忘做人之本、為政不移公僕之心、用權不謀一己之私,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逾越法律、紀律和道德的底線,切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才能真正做到清清白白為官、堂堂正正做人、乾乾淨淨幹事。
“奉公如法則上下平,上下平則國強”。面對複雜多變的國內外環境,面對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我們要繼續抓住和用好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有效應對各種風險和挑戰,圓滿完成“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必須有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必須依靠全體人民的團結奮鬥、開拓進取。不斷增強紀律和法治觀念,自覺遵守黨紀國法,我們才能更好地增強黨和國家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為改革發展穩定營造良好環境,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