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011年7月23日,我公安機關依法向賴昌星宣佈了逮捕令。當日,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被加拿大有關部門遣返回國。
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首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一案,6日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據悉,廈門市人民檢察院于2012年2月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賴昌星犯罪集團犯有走私普通貨物罪、行賄罪,賴昌星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後,及時向賴昌星送達了起訴書,並向其告知訴訟權利和義務,通知其律師會見和查閱全案卷宗,充分保障賴昌星及其律師的訴訟權利。經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式,6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公訴人和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部分群眾、國家工作人員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申請參加了旁聽。賴昌星的部分親友也申請參加了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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